详情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服务窗口>办事指南

申请绿色石化与新材料优质中小企业扶持指南

发布时间:2026-02-26 来源:黄埔兑现通

一、政策依据

《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支持绿色石化与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穗开经信规字〔2025〕2号,以下简称《措施》)【第四条】

二、申请条件

(一)在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依法诚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实行独立核算,符合国家统计规范、税收征管、信用管理等规定的绿色石化和新材料领域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绿色石化和新材料行业代码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依据,参照代码大类25、26、28、29、30、31、32;若不在以上行业代码范围内,则需提供与绿色石化与新材料行业直接相关证明材料(附件14)。

(二)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型的中小企业。

(三)根据《绿色石化与新材料优质中小企业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得分60分以上。

三、申请时间

“政策兑现”窗口定期集中受理,具体时间以“政策兑现”窗口通知为准,集中受理事项以当批次规定的最后收件日作为正式收件日期,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四、资助标准

根据《绿色石化与新材料优质中小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价,遴选不超过25家(若)对提升产业竞争力、提高产业集聚度作出突出贡献的优质中小企业予以资金扶持,每家企业不超过20万元。本扶持的限额均为上限数额,具体政策扶持兑现视当年度财政预算情况相应调整。

本条款与《关于打造“三城一岛”产业增长极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若干举措》(穗埔府规〔2025〕3号)第三十条不可同时享受。

五、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两份,附封面(含申报事项、企业名称、经办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目录和页码,按申报所需材料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材料需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绿色石化与新材料优质中小企业扶持申请表》(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相关工商信息有变更的需提供《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2025年1月至申请时最新月份由相关部门出具并盖章的单位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材料(须包含单位名称、企业(机构)参保人数、参保时段等信息,如《广东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打印月度情况首页即可)或《社会保险费申报汇总表》等,加盖单位公章);

5.实行独立核算的材料: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系统“独立核算”页面截图(路径: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账户中心”→“企业信息管理”→“企业基本信息”,加盖单位公章);

6.符合国家统计规范规定的材料(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国家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打印申请兑现时最新月份的《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规模以下企业提供未达入统标准的情况说明及在注册地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基本单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7.符合税收征管规定的材料(从网上税局打印2025年1月至申请时最新月份“税收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实际缴税的,提供相应时间段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加盖单位公章);

8.信用报告(“信用中国” 网下载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首页和公共信用信息概览页);

9.《绿色石化与新材料中小企业评价指标体系表》和所涉及指标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10.与绿色石化与新材料行业直接相关证明材料(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产品照片及说明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1.企业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陆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平台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平台资料信息,并上传《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已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六、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联系电话:82114062     邮箱:zcdx@gdd.gov.cn

七、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82111552    邮箱:gxjdzc@hp.gov.cn

八、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九、办理时限

21个工作日(形式审核时限:2个工作日;实质审核时限:10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限:5+4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并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本扶持资金划拨至企业基本账户)。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上一篇:申请推进材料、设备和零部件强链补链扶持(集成... 下一篇:申请支持创新平台服务水平提升扶持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