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持创新平台服务水平提升扶持指南
发布时间:2026-02-09 来源:黄埔兑现通
一、政策依据
《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支持绿色石化与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穗开经信规字〔2025〕2号,以下简称《措施》)【第三条】
二、申请条件
(一)在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依法诚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实行独立核算,符合国家统计规范、税收征管、信用管理等规定的绿色石化和新材料行业企业、机构或非法人组织等主体。
绿色石化和新材料行业代码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依据,参照代码大类25、26、28、29、30、31、32;若不在以上行业代码范围内,则需提供与绿色石化与新材料行业直接相关证明材料。
(二)创新平台须为获得省级及以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认定且积极开展绿色石化与新材料产业公共服务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制造业中试平台、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
(三)创新平台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功能定位和管理机制,拥有相应的服务设施、专业技术和人才队伍,且平台设备(包含实验设备、检测仪器、配套软件等)投入不低于200万元。
(四)在《措施》有效期内为不少于40家本区绿色石化和新材料企业提供与技术、研发相关的提供服务;在推动成果转化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在《措施》有效期内需孵化至少3家本区绿色石化和新材料产业企业,其中至少1家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推动20项技术成果实现产业化。企业均需在本区从事经营活动,主导产品应与平台主要服务领域或技术方向等有高度一致性。
三、申请时间
“政策兑现”窗口集中受理,具体时间以“政策兑现”窗口通知为准,集中受理事项以当批次规定的最后收件日作为正式收件日期,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四、资助标准
(1)按照不超过平台在《措施》有效期内发生的对外服务收入的10%给予补贴,单个平台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2)已享受过“一企一策”扶持的创新平台不再享受本条款扶持。本补贴在《措施》有效期最后一年组织兑现,本措施相关扶持奖励的比例和限额均为上限数额,具体政策扶持兑现视当年度财政预算情况相应调整。
五、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两份,附封面(含申报事项、企业名称、经办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目录和页码,按申报所需材料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材料需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支持创新平台服务水平扶持申请表》(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相关工商信息有变更的需提供《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2025年1月至申请时最新月份由相关部门出具并盖章的单位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材料(须包含单位名称、企业(机构)参保人数、参保时段等信息,如《广东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打印月度情况首页即可)或《社会保险费申报汇总表》等,加盖单位公章);
5.实行独立核算的材料: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系统“独立核算”页面截图(路径: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账户中心”→“企业信息管理”→“企业基本信息”,加盖单位公章);
6.符合国家统计规范的材料(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国家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打印申请兑现时最新月份的《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规模以下企业提供未达入统标准的情况说明及在注册地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基本单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7.符合税收征管规定的材料(从网上税局打印2025年1月至申请时最新月份“税收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实际缴税的,提供相应时间段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加盖单位公章);
8.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下载打印;提供首页和公共信用信息概览页);
9.获得省级及以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认定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制造业中试平台、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的证明材料(如公示名单、批复文件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0.设备投入证明材料(包括《创新平台设备清单》、购买凭证、现场照片等;按照设备清单顺序逐个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1.为不少于40家绿色石化和新材料企业提供与技术、研发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包括《服务企业名单》、服务合同、发票、收款银行回单、成果交付凭证等;按照企业名单顺序逐个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2.推动20项技术成果实现产业化的证明材料(包括《技术成果产业化清单》、技术成果证明材料、服务合同、产业化证明材料等;按照清单顺序逐个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3.孵化3家及以上绿色石化和新材料产业企业、1家及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证明材料(包括孵化企业投资关系证明(如投资协议、技术入股协议、知识产权作价入股协议等),申请时规上工业企业最新月份的《一套表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加盖单位公章);
14.与绿色石化与新材料行业直接相关证明材料(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产品照片及说明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5.企业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陆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平台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平台资料信息,并上传《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已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六、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联系电话:82114062 邮箱:zcdx@gdd.gov.cn
七、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82111552 邮箱:gxjdzc@hp.gov.cn
八、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九、办理时限
21个工作日(形式审核时限:2个工作日;实质审核时限:10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限:5+4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并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本扶持资金划拨至企业基本账户)。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