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节能环保>特别关注

我国确定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

发布时间:2013-12-04 来源:中国节能服务网

fiogf49gjkf0d

近日,历时4天的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实施方案评审会落下帷幕。地方答辩,专家评审,来自27个省(区、市)的50个市、县被分成6组,进行了一场场精彩、严格的“考试”。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副巡视员马荣在评审预备会上表示,发展循环经济是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途径和基本方式。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重要职能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开展示范试点、实施重点工程、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技术支撑,采取综合性措施,大力推动循环经济发展。抓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是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文明、转变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措施。

  组织对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是示范城市(县)创建的重要环节。从委托专业的第三方评审机构,到地方陈述答辩、分类量化打分、专家评审决策全方位监督,规范化、科学化、阳光化的制度创新和程序完善,使评审工作实现了公平、公正、公开,是国家发展改革委转变工作作风,落实群众路线,反对“四风”的具体体现。

 

  


2013年拟确定的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

  创建地区名单

  一、东部城市

  1、江苏省苏州市

  2、山东省潍坊市

  3、广东省广州市

  4、浙江省衢州市

  5、福建省南平市

  6、河北省承德市

  二、东部县

  1、宁波市宁海县

  2、浙江省永康市

  3、山东省新泰市

  4、北京市延庆县

  5、江苏省泰兴市

  6、福建省石狮市

  7、河北省高阳县

  三、中部城市

  1、河南省鹤壁市

  2、湖南省娄底市

  3、安徽省铜陵市

  4、湖北省黄石市

  5、吉林省吉林市

  6、山西省晋城市

  四、中部县

  1、安徽省界首市

  2、江西省贵溪市

  3、湖北省谷城县

  4、湖南省资兴县

  5、辽宁省调兵山市

  6、河南省博爱县

  7、山西省孝义市

  五、西部城市

  1、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

  2、甘肃省金昌市

  3、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

  4、四川省广安市

  5、云南省普洱市

  6、重庆市大足区

  7、陕西省商洛市

  六、西部县

  1、甘肃省通渭县

  2、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

  3、贵州省龙里县

  4、内蒙古自治区霍林郭勒市

  5、青海省格尔木市

  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鄯善县

  7、云南省易门县

上一篇:提升节能减排效率的策略 下一篇:节能减排目标实现难度大 应加速绿色工业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