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美妆专业产业园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3 来源: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美妆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1〕16号)和《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美妆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稿)》(穗埔市监规字〔2022〕2号),现就我区美妆专业产业园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工商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
(二)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的产业园区。
二、认定条件
美妆专业产业园是指能够为美妆企业或机构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财务、融资、市场推广和培训等方面的服务的产业载体,认定条件如下:
1、园区主导产业为美妆产业。
2、园区土地权属清晰,四至范围明确,总建筑面积应不少于10万平方米。
3、园区具有专职运营管理团队,专职运营人员不少于10人,能够有效组织开展园区建设、运营和管理,建立规范的管理机制和财务制度,形成涵盖招商推广、企业服务、物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化运营管理体系。
4、园区已引入美妆企业、与园区签订意向入驻协议或入驻承诺书的美妆企业总计不少于20家。
三、申报材料
申请认定美妆专业产业园的单位请填写附件。
四、申请程序
申请认定的单位需在2023年3月20日前提交资料。请申请认定的单位将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版,纸质版(一式5份)和可编辑电子版(发电子邮件)报至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系电话:82111510,邮箱:gxjscfwc@hp.gov.cn,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E栋212)。
附件: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美妆专业产业园认定申请书.docx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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