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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新质生产力30条-2026年版)指南

发布时间:2026-08-27 来源:黄埔兑现通

一、政策依据

《关于打造“三城一岛”产业增长极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若干举措》(穗埔府规〔2026〕3号) (以下简称《举措》) 【第二十八条】

二、申请条件

在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依法诚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实行独立核算,符合国家统计规范、税收征管、信用管理等规定的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贴:  

(一)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质押融资期间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包含新认定或复核通过类型);

2.在质押融资期间在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库的企业;

3.近5年获得市级以上科技或知识产权主管部门项目立项的企业;

4.由区级以上部门依据相关人才政策评选认定的科技相关人才创办的企业;

5.其它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工信部门认定为科技类型的企业。

(二)申请融资补贴的企业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人应为质押专利、商标的出质人,质押期间出质的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法律状态明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知识产权质权设立日期早于银行放款日期;

3.涉及混合担保的,所质押知识产权部分占比不得低于50%;

4.按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偿还贷款本息;

5.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所获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或技术研发;

6.企业应于《举措》有效期内完成还本付息;

7.同一质押登记项目未享受市级及区级部门同类型扶持。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指企业为了满足生产经营或技术研发的正常资金需求,以企业、企业股东(包括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依法拥有的专利、商标、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数据知识产权等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从银行或类金融机构取得资金,并按约定利率和期限偿还本息的一种贷款方式。

类金融机构是指包括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

三、申请时间

“政策兑现”窗口集中受理,具体时间以“政策兑现”窗口通知为准,集中受理事项以当批次规定的最后收件日作为正式收件日期,逾期不申请的视同自动放弃。

四、资助标准

(一)《举措》有效期内,企业还本付息后,按照实际融资金额最高1%给予每年最高50万元扶持。每年扶持资金总额最高1800万元。每笔实际扶持期限最长1年,每个企业每年可申请1笔扶持。已享受市级部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政策的业务,不重复扶持。

(二)涉及混合担保,担保额度可分的,按其中知识产权担保额度计算贷款额;份额无法确定的,不予补贴。

说明:本条款相关扶持奖励限额为上限数额,具体政策扶持兑现视当年度财政预算情况相应调整。

五、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附封面(含申报事项、企业名称、经办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和目录,按申报所需材料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申请材料第1-2项外,其他材料需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政策兑现事项申请表》(原件,该申请表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该申请表中的“兑现事项情况说明”应填写出质专利、商标、版权权属状态的情况,对出质知识产权评估、担保的情况、银行业金融机构放款的情况);

3.“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企业相关工商信息有变更的,需提供《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上年度以及申请兑现时近三个月的由相关部门出具并盖章的单位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材料(须包含单位名称、企业(机构)参保人数、参保时段等信息,如《广东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打印月度情况首页即可)或《社会保险费申报汇总表》等,加盖单位公章);

5.实行独立核算的材料: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系统“独立核算”页面截图(路径: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账户中心”→“企业信息管理”→“企业基本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6.符合税收征管的材料(从网上税局打印上年度以及申请兑现时近三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没有实际缴税的,提供相应时间段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加盖单位公章);

7.符合国家统计规范的材料(规模以上/限额以上企业进入国家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中打印上年度及申请时最新月份的《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加盖单位公章;规模以下/限额以下企业到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基本单位表》,加盖单位公章);

8.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下载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首页和公共信用信息概览页;信用报告需在申请之日前3日内打印,以报告上的打印日期为准);

9.科技企业或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出质的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1.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通知书或质权登记证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知识产权质押合同、贷款合同(①贷款合同借款用途为生产经营或技术研发;②当贷款合同未明确担保方式时,还需提交附有银行公章版担保说明,模板详见附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知识产权为非唯一抵质押物时,还需提供知识产权及其余抵质押物对应的额度区分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3.放款及归还银行贷款本金与利息的银行回单及银行帐户明细对账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4.贷款详情(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5.银行或类金额机构出具的结清证明(需注明公司名称、贷款合同名称、合同编号、贷款期限、还清时间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6.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对于续贷业务,要求签订新贷款合同,且提供质押担保的知识产权均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解押并重新质押登记(提供最新用于质押的知识产权证书等)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平台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登录修改,并上传《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已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原件彩色扫描件。

六、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联系电话:82114062     邮箱:zcdx@gdd.gov.cn

七、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联系电话:82119589

八、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九、办理时限

21个工作日(形式审核时限:2个工作日;实质审核时限:10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限:5+4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并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本扶持资金划拨至企业基本账户)。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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