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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促进汽车内外贸联通项目指南

发布时间:2026-08-25 来源:黄埔兑现通

一、政策依据

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加快推动内外贸发展促进新型消费扶持办法(穗埔府规〔2025〕4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十六条】

二、申请条件

(一)在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依法诚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实行独立核算,符合国家统计规范、税收征管、信用管理等规定的企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在《办法》有效期内,企业在本区设立汽车贸易服务基地或场站,服务于汽车交易及出口(含二手车交易及出口)。

三、申请时间

“政策兑现”窗口集中受理,具体时间以“政策兑现”窗口通知为准,集中受理事项以当批次规定的最后收件日作为正式收件日期,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四、资助标准

根据汽车贸易服务基地或场站的展示交易、仓储物流、机动车登记检测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分级给予设立基地或场站的企业最高300万元扶持:

(一)综合评价达到60分的,给予设站企业100万元扶持;

(二)综合评价达到70分的,给予设站企业200万元扶持;

(三)综合评价达到80分的,给予设站企业300万元扶持。

设站企业可多次申请,同一企业历次申请的评价结果分别达到不同扶持级别的,可按照最高级别获得差额扶持;同一企业历次申请的评价结果为同一扶持级别的,仅可获得一次扶持;每家企业可获得的扶持资金合计最高300万元。

基地属2家及以上企业共建的,应选择其中的出口企业或设立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的企业作为设站企业,申请此项支持。

本措施相关扶持奖励的比例和限额均为上限数额,具体政策扶持兑现视当年度财政预算情况相应调整。

五、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骑缝加盖单位公章,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申请材料需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由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促进汽车内外贸联通项目申请表》(原件,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授权代表人签字的,还需提交授权书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承诺书(原件,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若相关工商信息有变更的需提交《准予变更(备案)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上一年度1月起至申请时最新月份的由相关部门出具并盖章的单位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材料(须包含单位名称、企业(机构)参保人数、参保时段等信息,如《广东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打印月度情况首页即可)或《社会保险费申报汇总表》等,加盖单位公章);

6.实行独立核算的材料: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系统“独立核算”页面截图(路径: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账户中心”→“企业信息管理”→“企业基本信息”,加盖单位公章);

7.符合税收征管规定的材料(从网上税局打印上一年度1月起至申请时最新月份的《税收完税证明》;没有实际缴税的,提供相应时段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加盖单位公章);

8.符合国家统计规范规定的材料(①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国家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中打印上一年度至申请时最新月份的《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加盖单位公章;②规模以下企业到注册地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相应时段的《查看基本单位表》,加盖单位公章);

9.“信用中国”网打印的信用报告(提供首页和公共信用信息概览页;信用报告需在申请之日前3日内打印,以报告上的打印日期为准;加盖单位公章)。若“信用中国”查无数据的需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界面及“信用广东”网打印的信用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10.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经备案带防伪码,需包含基地或场站内设置的停车位数量(包括汽车存储仓库的停车位数量)、申请时过去2个年度设立及共建基地企业汽车出口数量等信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1.《促进汽车内外贸联通项目综合评价表》及佐证材料(按评分序号排列并加盖单位公章,专项审计报告可不重复提供);

12.基地属2家及以上企业共建的,还需提供共建协议复印件,并加盖所有共建企业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平台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登录修改,并上传《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已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六、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联系电话:82114062     邮箱:zcdx@gdd.gov.cn

七、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开发区商务局

联系电话:82118740

邮箱:lixiaocong@hp.gov.cn

八、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九、办理时限

21个工作日(形式审核时限:2个工作日;实质审核时限:10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限:5+4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并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本扶持资金划拨至企业基本账户)。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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