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用方(屋顶方)装机容量补贴(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资金)指南
发布时间:2024-08-20 来源: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
一、政策依据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办法》(穗埔发改规字〔2021〕1号)(以下简称“办法”)
二、申请条件
申请本奖励的企业或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登记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
(二)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三)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各项法定许可手续完善,一年内未受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且三年内未发生生态环境类犯罪;
(四)一年内未因社会危害性较大的违法行为被处予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且三年内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五)符合国家、省、市、区信用管理规定;
(六)通过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
(七)项目已并网,并在线持续运行6个月以上。
(八)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及设施应具有合法性,项目建设不得违反城乡规划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光伏组件最高点距离铺设平面的高度不得高于 2.8 米或不高于建筑物最高平面 1 米(特指具有楼梯间的居民楼),并且四面均不得围蔽形成建筑使用空间。
三、申请时间
“政策兑现”窗口集中受理,具体时间以“政策兑现”窗口通知为准,以当批次规定的最后收件日作为正式收件日期,逾期不申请的视同自动放弃。
四、资助标准
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用方(屋顶方)按照项目装机容量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0.2元/瓦。单个项目最高补贴200万元。
五、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附封面(含申报事项、企业名称、经办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按申报所需材料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申请材料第1-2项外,其他材料需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政策兑现事项申请表》(该申请表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
3.“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迁入的企业还需提供办理迁入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材料)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纳税关系证明材料(进入网上税务局打印“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5.统计关系证明材料(其中规上企业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规下企业到注册地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法人单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6.项目备案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7.项目所依托建筑物或场地产权证明文件(可证明建筑物或场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文件,对于建筑物或场地产权为多人共同所有的,需提供其他所有人同意项目建设的说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8.项目所依托建筑物或场地使用合同或协议(即能源合同管理合同等相关合同或协议,利用自有建筑物或场地建设的无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公章,核原件);
(注:材料7和8,如该项目已申请过“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方发电量补贴(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资金)”,则无需再次核对原件)
9.供电部门出具的项目并网验收意见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0.项目检测文件(提供经有国家实验室认可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光伏产品组件及逆变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1.《承诺书》(原件,单位法人代表签字(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字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已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原件彩色扫描件。
六、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联系电话:82114062 邮箱:zcdx@gdd.gov.cn
七、业务主管部门
黄埔区发展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联系电话:82398142
八、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九、办理时限
21个工作日(形式审核时限:2个工作日;实质审核时限:10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限:5+4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并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