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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人工智能领域重大交流活动补助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9-06-06 来源: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一、政策依据

(一)《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快IAB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穗开管办〔2017〕77号)

(二)《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细则》(穗开科创规字〔2018〕2号)

     二、申报条件

(一)黄埔区、广州开发人工智能企业(机构)库在库企业或机构;

(二)广州市内举行的活动;

(三)由在库企业或机构出资主办、联合主办、承办,具备高水平、高层次的产业峰会、重大论坛、创新大赛、学术交流等人工智能领域活动;

(四)在活动实施前已在区科技主管部门备案。

     三、申请时间

“政策兑现”窗口定期集中受理,具体时间以业务主管部门通知为准。集中受理事项以当批次规定的最后收件日作为正式收件日期。

     四、资助标准

对在库企业或机构出资主办、联合主办、承办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备案的人工智能领域高水平、高层次的产业峰会、重大论坛、创新大赛、学术交流等活动,对会议场地费、媒体宣传费、宣传物料设计制作费、演讲嘉宾交通和食宿费、参会嘉宾会餐等直接费用,按实际举办费用的30%给予补助,每个活动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特殊说明如下:

(一)符合政策规定的同一活动、同一项目同时符合本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二)活动补助金额不高于补助申请方实际支出费用。

     五、申请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装订成册并骑缝盖单位公章。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申请材料需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工智能领域重大交流活动补助申请书》(原件,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活动主题、时间、地点、主办方等内容);

3.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机构核准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原件);

4.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工智能企业(机构)库入库批准文件(红头文件,打印首页和企业所在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企业名称与入库批准文件上的单位名称不一致,还需提供《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经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和盖章的活动备案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6.关于本次活动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分开费用列明细、附合同、发票、银行凭证)等相关材料,审计单位须在《2017-2018年度广州市政府采购审计定点服务资格中标供应商名录》内(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7.活动总结原件、现场活动相关相片及相关媒体报道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事项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资金批复要求,提供以下拨款材料一式一份,提交拨款材料时还需同时将《政策兑现事项受理回执单》交回“政策兑现窗口”:

1.企业申请资金拨付的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出具的收据(客户联原件,至少2名财务人员手写签名,加盖财务专用章;另附复印件1份);

3.企业的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联系电话:82114062       邮箱:zcdx@gdd.gov.cn

     七、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黄埔区科技局)

联系电话:82118679

     八、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0-3: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九、办理时限

21个工作日(形式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实质审核时限:7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限:5+4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访问http://zcdx.gdd.gov.cn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政策兑现”窗口对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下载打印《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经办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

(二)对材料齐备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策研究室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实质审核通过后,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出具批复并转交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四)政策研究室通知申请人前往“政策兑现”窗口领取批复,并提交申请资金拨付的函、收据等拨款材料,同时将《政策兑现事项受理回执单》交回“政策兑现”窗口。政策研究室收齐上述资料后转交业务主管部门。

(五)业务主管部门在收到同批集中受理事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金拨付的函、收据等拨款材料后统一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附件:1.2018年人工智能领域重大交流活动补助业务流程图

 

      2.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人工智能领域重大交流活动备案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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