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9 来源:黄埔区信息网
区属各单位和会计人员:
现将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
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 广州开发区财政局
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2日
(联系人:徐全胜,联系电话:82111977)
附件: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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