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节能减排遭遇“两高”
发布时间:2014-02-21 来源:中国节能服务网
前不久,在网站浏览中笔者发现了一个论坛,他们针对节能减排中的高成本问题展开了辩论。正方认为,世界是一个家,而能源的可使用最终是有限的,我们应该加大力度去开发可再生能源,即使目前成本过高但是从长期可持续发展来看还是很有必要的。大自然并非是所有的能源都取之不竭的,我们可以采用风能、太阳能等方式来节约能源以维持地球环境的长期高效运行。反方认为:能源存在的目的便是被利用。从生态循环角度来看,对于能源的枯竭是不必过于悲观的。而过高的成本维持显然是不明智的举动。当新技术的研究成本高于被利用的价值时,我们主张合理利用资源,不要盲目打着“节能”“环保”的旗号去进行所谓的新能源开发。而一项全球民意调查结果显示,来自21个国家69%的受访者不满政府在可再生能源的迟缓动作,他们希望领导人采取更多措施,即使国家公众支出增加,也应鼓励清洁能源发展。
其实,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一直是民众所关注的话题,就目前技术水平来说环境保护成本无疑是一个让人头疼的环节。纠缠于过高的成本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到底你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在现实生活中,总会发现类似节能灯、设备、技术遭“冷遇”的现象,而最主要原因是成本过高。对于节能灯的“问题”,笔者分析,表面上看起来节能灯省电,电费也该少了。但是老百姓还会算另一笔账:一只节能灯少则十几元、多则几十元,是普通灯泡的数十倍,与省下的电费相比起来就相形见绌了,节能灯明摆着节电,但寿命又实在短了点,激发不了百姓的热情。老百姓尚且如此,更不要说那些每天“打着算盘”的企业老总们了。
在市场上节能产品在推广过程中遭遇到“尴尬”已屡见不鲜。事实也的确如此,节能产品的生产成本的确可能高于普通产品,有的甚至高出几倍、几十倍。那么高成本,对节能的影响有多大?如何能很好的解决这一问题呢?笔者对相关单位及人士进行了了解。
某家节能服务负责人表示:高成本嘛,就是钱的问题。如果能呼吁金融业介入到新节能产品的开发应用当中,为节能产品的使用者以按揭的方式提供贷款,这样可以加快节能技术的推广、产品的销售。这个在国外有先例,政府部门可借鉴、可引导。再说就现阶段的节能服务公司的发展现状如果没有金融界的支持,没有哪个节能公司有实力独自撑下去。
某家用能企业领导表示:可通过实施减免税鼓励用能企业使用和购买节能技术和设备,再利用所采用节能技术和设备的等级进行“分级”减免,那就更好了,不仅促进节能设备和技术的推广,还鞭策了节能服务公司的发展,一举两得。
另一家节能服务公司研究人员则认为:对于用能企业的节能改造来说,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是最好的方式,这样用能企业就不必担心高成本问题了。如果政府部门在调控民间资本协助节能服务公司那就更好了。
其实关于节能灯,我国政府已有大量举措推广,如通过层层补贴降低价格,全面计划,全面推广,目前成效已十分显著。另据笔者了解,解决高成本国外有“良策”。在欧洲,荷兰政府制定了一个能源目录,明确规定能够享受能源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项目类型,如建筑物的保温隔热、高能效生产设备、余热利用设备、太阳能、风能等,可享受10%的投资优惠。此外,节能设备还可以有12%至13%的能源税收优惠。日本则对使用列入目录的111种节能设备实行税收减免优惠。减免税收约占设备购置成本的7%。英国则在提高能效方面有一系列的立法保障和政策引导。例如,建立非赢利性“节能企业”,通过伙伴关系促使私营和小型企业部门向可持续和有效使用能源方向发展;政府每年拿出5000万英镑的“能源效率基金”鼓励企业节约能源等。
笔者认为,以上观点各有利弊,高成本的根源在于“技术”。合同能源管理目的实施,可以有效的规避着成本和分险的问题。如用能单位不需要承担节能项目实施的资金、技术风险,并在项目实施降低用能成本的同时,获得实施节能带来的收益和获取合同能源管理提供的设备,获得双赢的效果。企业不仅是耗能先锋,也将是节能先锋。对于用能企业来说,由于对节能技术的不了解,节能改造还存在着高风险。如果能调动其节能积极性,从根本上认识节能就是效益,节能就是财富,那么高成本就不再是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