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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环保厅副厅长:征收环境资源税控制企业排污

发布时间:2013-03-25 来源:科技日报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环保厅副厅长陈敏呼吁,通过征收环境资源税来推动企业减排,并对重污染企业实行差别化的电价水价。

  陈敏认为,针对企业的污染排放,必须坚持“谁污染谁埋单”:污染排放多的企业,交的污染治理费用也要多。“特别是对重污染行业,根据污染程度不同,实行差别化的电价水价,用经济杠杆来进行调节和控制。”

  陈敏提出,企业所上交的污染治理费用中,应该包括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费用、碳税和其他环境资源税,同时引入排污权交易等机制。而其中最为关键的一项收费就是征收环境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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