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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加强自主品牌建设扶持(超高清视频与新型显示产业发展10条)指南

发布时间:2026-01-27 来源:黄埔兑现通

一、政策依据

《广州开发区 黄埔区支持超高清视频与新型显示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穗开经信规字〔2025〕5号,以下简称《措施》)【第七条】

二、申请条件

(一)在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依法诚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实行独立核算,符合国家统计规范、税收征管、信用管理等规定的企业。

(二)申请扶持的自主智能终端品牌商标所有权及公司注册地均在本区范围内。

(三)在《措施》有效期内,智能终端品牌企业2025年度起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且实现正增长,或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且增长率高于15%。

(四)在《措施》有效期内,对智能终端品牌在品牌影响力、品牌市场地位、技术创新性、质量与服务优势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按照评价结果分档予以资金扶持。

(五)申请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

三、申请时间

“政策兑现”窗口集中受理,具体时间以“政策兑现”窗口通知为准。集中受理事项以当批次规定的最后收件日作为正式收件日期,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说明:在《措施》有效期内符合扶持条件的企业,应在《措施》到期后一年内提交末次申请材料,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四、资助标准

对2025年度起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且实现正增长,或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且增长率高于15%的品牌终端企业,从品牌影响力、品牌市场地位、技术创新性、质量与服务优势方面四大维度对品牌进行综合评价,每年择优遴选综合评价得分进入前5名且60分及以上的品牌企业予以扶持,品牌企业获得扶持金额=100万元×品牌综合评价分值/10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扶持,在《措施》有效期内,每个企业每年最多申请一个商标品牌,同一个商标品牌仅可享受一次扶持。最终扶持金额计算精确到万元(舍去万元位后的尾数)。

本政策措施相关扶持奖励补贴的比例和限额均为上限数额,具体政策扶持兑现视当年度财政预算情况相应调整。

五、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附封面(含申报事项、企业名称、经办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目录和页码,按申报所需材料顺序用 A4 纸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申请材料需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加强自主品牌建设扶持(超高清视频与新型显示产业发展10条)申请表》(原件,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若委托代理人签名的,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如相关工商信息有变更,需提供《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固定办公场所证明(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房产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租赁的办公场所需同时提供出租方产权证明,租期需涵盖申请当年);

5.符合税收征管规定的材料(从网上电子税务局打印上一年及申请当年度最新月份的《税收完税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6.上一年及申请当年度最新月份的的由相关部门出具并盖章的单位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材料(须包含单位名称、企业(机构)参保人数、参保时段等信息,如《广东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打印月度情况首页即可)或《社会保险费申报汇总表》等,加盖单位公章);

7.符合国家统计规范规定的材料(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国家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打印上一年及申请当年度最新月份的《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并盖章确认;规模以下企业到注册地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基本单位表》并盖章确认);

8.实行独立核算的材料: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系统“独立核算”页面截图(路径: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账户中心”→“企业信息管理”→“企业基本信息”,加盖单位公章);

9.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下载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首页和公共信用信息概览页);

10.获得区内政策扶持资金的情况说明(如有,须逐一列明每项政策扶持资金;如无,则写未获得过区内政策扶持资金,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11.承诺书(原件,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若委托代理人签名的,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2.《加强自主品牌建设综合评价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①按综合评价指标顺序排列;②相同佐证材料只需要提交一次;③年度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需在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并赋码);

13.关联交易说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平台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登录修改,并上传《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已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六、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联系电话:82114062     邮箱:zcdx@gdd.gov.cn

七、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82111546

八、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九、办理时限

28个工作日(形式审核时限:2个工作日;实质审核时限:17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限:5+4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其他部门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要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对事项进行实质审核,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专家评审,结合相关意见和评审结果进行实质审核。实质审核后,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本扶持资金划拨至企业基本账户)。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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