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服务窗口>办事指南

申请落户投资扶持(专精特新10条)指南

发布时间:2024-07-17 来源: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政策依据

(一)《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办法》(穗埔工信规字〔2021〕5号,以下简称《办法》)

(二)《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埔工信规字〔2021〕7号)

二、申请条件

(一)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二)在《办法》有效期内从广州市以外迁入本区,迁入时间以营业执照的变更核准日期为准。

(三)企业在申请本扶持期间应在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效期内(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有效期为3年,工信部组织对入选满3年的企业进行复核,不符合条件或未提交复核申请的企业将予以撤销)。

三、申请时间

“政策兑现”窗口定期集中受理,具体时间以“政策兑现”窗口通知为准,集中受理事项以当批次规定的最后收件日作为正式收件日期,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四、资助标准

对在《办法》有效期内,从广州市以外迁入本区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扶持。

五、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附封面(含申报事项、企业名称、经办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目录和页码,按申报所需材料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材料需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落户投资扶持补贴申请表》(原件,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授权代理人签名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工商营业执照及从广州市以外迁入本区的工商变更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工信部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文件(落款时间需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满3年的企业需提供由工信部组织入选复核后符合条件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认定当年至本年度企业统计关系证明材料(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相关年度“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6.认定当年至本年度企业税务征管关系证明材料(进入网上税务局打印相应年度“税收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7.承诺书(原件,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陆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已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若单位名称与资金批复的单位名称一致,则无需提供)。

六、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联系电话:82114062     邮箱:zcdx@gdd.gov.cn

七、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82118440      邮箱:lihuimin@gdd.gov.cn

八、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九、办理时限

21个工作日(形式审核时限:2个工作日;实质审核时限:10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限:5+4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并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链接:https://zcdx.gdd.gov.cn/wedPc/guideDetail?id=17654


上一篇:申请“创客中国”企业租金补贴(高质量发展30条... 下一篇:申请专精特新产业园运营补贴(专精特新10条)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