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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优质工业中小企业租金补贴指南

发布时间:2024-07-17 来源: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政策依据

(一)《广州开发区(黄埔区)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壮大若干措施》(穗开管办〔2023〕2号,以下简称《措施》)

(二)《广州开发区(黄埔区)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壮大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穗埔工信规字〔2023〕3 号,以下简称《细则》)

二、申请条件

(一)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的中小企业或机构;

(二)中小企业是指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型的企业;

(三)申请单位当年产值1亿元以上4亿元以下,连续三年正增长且复合增长率达到20%以上;

(四)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且在认定有效期内;

(五)租用办公用房、生产用房是指企业租赁且自用的房屋,不包括附属食堂、车库、仓库。申请企业与场地出租方非同一法定代表人、非同一控股股东以及相互无直接股权投资关系。享受租金补贴期间,办公场所对外转租、分租,擅自转变办公场地用途的,或办公用房、生产用房未充分使用,长期空置、用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事务的,应当退还相关补贴。

三、申请时间

“政策兑现”窗口定期集中受理,具体时间以“政策兑现”窗口通知为准,集中受理事项以当批次规定的最后收件日作为正式收件日期,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四、资助标准

(一)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财政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实际租用办公用房、生产用房租金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补贴标准最高按每平方米50元/月给予租金补贴,超出部分不纳入补贴范围。);

(二)企业租用办公用房、生产用房且自用的补贴期为企业实际发生租金之日起至《细则》有效期届满之日,补贴的租金需在补贴期内产生;

(三)申请单位在租用本区办公用房、生产用房期间足额缴纳租金,采用后补助方式进行补贴,每次申请补贴期为一个公历年度;

(四)租用场地补贴面积以《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上载明的租赁面积为准;其中,对租用场地位于广州国际生物岛的,以已签订正式租赁合同上载明的租赁面积为准。

五、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两份,附封面(含申报事项、企业名称、经办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目录和页码,按申报所需材料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申请材料需在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优质工业中小企业租金补贴申请表》(原件,法人(或受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载体运营单位公章;如企业相关信息有变更,则需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近三年产值专项审计报告(需披露当年产值及前三年增长率等相关数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或会计账面半成品(在制品)明细账(近三年企业相关数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当年纳税证明材料(进入网上税局打印上一年度至申请扶持当月的上一个月度的“税收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8.入统关系证明材料(进入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上一年度至申请扶持当月的上一个月度的“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财务状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9.租赁办公用房、生产用房费用明细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10.经属地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付款发票及付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1.租赁场地图片(包括但不限于地址门牌照片、办公环境照片)(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2.办公场地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地点、自用办公用房面积、办公用途、使用部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13.企业信用报告(信用中国查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4.承诺书(原件,法人(或受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已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六、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联系电话:82114062     邮箱:zcdx@gdd.gov.cn

七、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82118410

八、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九、办理时限

21个工作日(形式审核时限:2个工作日;实质审核时限:10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限:5+4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链接:https://zcdx.gdd.gov.cn/wedPc/guideDetail?id=18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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