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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能够带来什么

发布时间:2012-08-13 来源:广州市经贸信息网

   7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范围。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明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

    营改增是今年乃至“十二五”时期我国结构性减税的“重头戏”。根据测算,营改增如全面铺开,年税收入预计净减少1000亿元以上。营改增可以理顺增值税链条,为服务业等第三产业降低税负,将有利于推动我国经济的转型调整。

    降低企业税负  中小企业成最大受益者

    让我们先来看一下已经实施了半年的上海的成果。

    从上海试点的情况来看,由于试点一般纳税人购进的机器设备、办公用品等都可以作为进项抵扣,下游企业购进试点一般纳税人的服务也可以进行进项抵扣,实现了从原来“道道征收、全额征收”的营业税税制,向具有“环环征税、层层抵扣”特点和仅对生产经营各环节“增值部分”征税的增值税税制的转变,打通了连接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从制度上解决了货物与劳务税制不统一和营业税重复征税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有利于科学发展和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税收制度。与原实行营业税税制相比,实施“营改增”改革后,今年上半年上海试点企业和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整体减轻税收负担约44.5亿元,中央和地方两级财政相应减少税收收入、增加财政支出。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海13.9万户试点企业中,9.1万户为小规模纳税人,绝大多数都是小微企业,税制改革后实行3%的增值税征收率,低于原来营业税5%的税率,税负降幅约40%。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营改增”有力地支持和促进了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专家表示,当前,由于经济快速下滑,营业税改增值税能降低企业赋税,尤其是对中小企业十分有利。

    不仅如此,上海试点后,周围省份相关行业部分企业为了降低税负成本,将企业注册地搬到上海,引起了其他省份尤其是上海周围省份对相关企业外流的担心。因此,此次扩大试点地区,将有助于逐步改变试点地区与非试点地区之间、不同地区行业发展之间存在的差距造成税负不均的状况,从而减少“营改增”对行业地区间布局的负面影响,有利于积累更多更丰富的试点经验,以利于“营改增”将来的全面推行。

    促产业升级和企业发展模式转变

    有专家表示,与税负的增减相比,“营改增”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促进相关行业发展与产业结构升级。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就认为,“营改增”的意义不仅在于为企业有效减负,更重要的是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它将在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促进第三产业更好地发展,提高服务的性价比和提振消费。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上海第三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3%,占全市生产总值的60.4%,比去年同期提高2.6个百分点。

    实行“营改增”后,通过进一步打通、延伸和拉长货物与服务之间、各个环节之间、各个企业之间的增值税抵扣链条,绝大部分试点企业以此为契机,着力整合业务资源、拓展业务空间、开拓市场渠道、创新服务领域,有利地促进了试点企业发展模式和经营模式的加快转变。

    对上海1200多户试点企业的调查显示,今年上半年上海这些试点企业的设备更新意愿逐步加强,交通运输业、物流辅助服务企业的设备采购额分别增长了10.8%和171.3%;试点企业市场拓展加快,特别是服务贸易出口国际竞争力提升,上半年试点企业上海市客户数同比增长7.2%,外省市客户数同比增长11.6%,境外客户数同比增长3.4%,境外合同金额同比增长30.2%;试点企业吸纳就业人数同比增长8.9%。

    试点推广仍需注意

    营业税改增值税,很大一部分功能是避免重复征税,给企业减压,实现税负公平。从上海试点的情况来看,虽然部分行业企业的税负得到了减轻,却同时出现了部分行业实际税负激增的现象。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布的报告显示,对于物流行业而言,由于装卸搬运服务和货物运输服务的税率从营业税的3%调整为增值税的11%,上调幅度较大,而实际可抵扣项目较少,试点后,企业实际税负大幅增加。同样的问题也出现在餐饮业中,2011年国税总局颁布的《关于旅店业和餐饮业纳税人销售食品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规定,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食品应当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按照原标准,餐厅销售食品统一按照营业税额纳5%的营业税,“营改增”后,若将外卖食品算作非现场消费食品,就应缴纳17%的增值税,税负何止翻番。

    因此专家认为,“营改增”试点方案应当走出对税负增加企业给予税收返还或其他补贴的旧思路。因为即使找到按企业的生产经营周期或行业特点判断企业税负变化的办法,也必然会遇到税收征管工作量难题,对企业逐户进行审核,且最后给出判断,要令各方满意,几乎不太可能。试点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行业间税负转嫁等等,都可以帮助企业减轻税负。

    另外,还有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各试点地区“营改增”改革政策尚未出台操作性强的细则,可能会拖累企业的减税进程。如,在应税服务出口适用免税方面,由于缺乏相关指引,根据财税[2011]131号文,上海试点中,在向境外单位提供的9种应税服务时,申请、审批手续分别让纳税人和税务部门“非常头疼”。由于暂时还没有统一的操作方法,上海市国税局目前不确定允许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申报时,直接填报为免税服务。

    有业内人士建议,由于各个试点地区在具体政策上有所不同,因此在宏观政策框架下,各地方可结合自身实际,围绕更加扶持创新型企业、高科技型企业,在税制实施细则上点对点的措施上再多安排一些优惠。这样才能根本上达到促进结构转型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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