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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关于支持大模型等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融合 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3-22 来源: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十四五”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规划》《广东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及若干政策措施》《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文件精神,加快推动5G、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与大模型等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我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深入实施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战略,推动我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了《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关于支持大模型等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融合 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若干措施》。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意义、必要性

新型工业化作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数字化转型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推动高质量建设制造强国、制造强省、培育区域经济增长点的重要发力点。当前,国家和广东省高度重视新型工业化的发展,是未来实体经济发展的创新发展路径。

二、政策内容

本措施共十三条内容,主要分为打造国家级数字化标杆、构建数字经济产业集群、增强关键软件自主创新、建设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加速算力算法产业化发展等。主要条款如下:

一是支持数字经济示范园区经营发展。政策有效期内,对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业或制造业在本区新增纳统的企业不少于10家、累计规模以上企业不少于20家,建有公共服务系统且为园区内企业提供服务的特色数字经济示范园区的运营单位给予最高150万元的运营补贴。

二是支持数字创新企业加速汇聚。对政策有效期内新落户我区,当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0%以上的5G、云计算、大数据、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信创、商用密码、大模型等数字经济相关企业,入驻本区认定的数字经济示范园区,租用或购置办公用房且自用的,在政策有效期内,按实际租金的50%进行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20万元;或按购置费用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业最高60万元。

三是强化关键软件创新应用。对投入累计不低于500万元(不含税),且当年度软件销售总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国产化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产品,按其当年度实际销售回款额的30%给予一次性最高60万元补贴,政策有效期内累计补贴的产品数量不超过25款,并且对新取得国推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的30款商用密码产品,每个产品给予5万元补贴,单个企业最高30万元。

四是支持高水平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加快建设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以及特色型、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对政策有效期内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评选为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的服务商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评定为特色型或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的服务商给予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是支持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支持“链主”企业或龙头企业作为牵头企业,发挥产业带动作用,政策有效期内对经国家或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认定的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牵头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六是支持规上企业开展“四化”升级改造。支持制造行业加大区内“四化”改造投入,对获得广州市“四化”改造补助的制造业企业,按经认定的实际区内改造投入金额给予5%的补助,单个企业获得的补助金额最高200万元。

七是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支持中小企业加大区内数字化转型投入,分级培育、精准扶持,对数字化转型改造效果好的企业给予区内“数字化转型”建设费用5%的补助,单个企业获得的补助金额最高200万元。

八是支持树立国家级数字化示范标杆支持依据标准打造数字化转型企业标杆,对政策有效期内连续3年营业收入正增长,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的数字化转型成熟度贯标,且贯标评定达到平台级(或5星级)、生态级的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九是支持企业开展数字化能力和安全评估。在政策有效期内对本区30家通过工业互联网企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评估达到三级的企业,给予每家最高10万的补助。

十是支持制造业企业评估诊断。鼓励我区制造业企业开展“四化”评估诊断。在政策有效期内支持500家企业开展“四化”评估诊断,给予每家被诊断的企业最高1万元补贴。

十一是支持大模型创新研发。在政策有效期内,支持技术创新性强、性能好的通用大模型相关创新主体1家,按实际购买或租用区内算力投入金额的30%进行补助,单个主体获得的补助金额最高300万元。支持技术创新性强、应用生态丰富的垂直大模型相关创新主体5家,按实际购买或租用区内算力投入金额的30%进行补助,单个主体获得的补助金额最高100万元。

十二是支持大模型、云服务应用推广。面向本区小微制造企业,发放价值2000元/张的“云服务券”、“大模型券”共2000张,降低小微企业使用服务成本,同一家企业最多申请1张“云服务券”或“大模型券”。

十三是支持打造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打造面向产业的生产制造、研发设计、经营管理等全过程业务需求的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对符合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条件的单位,按政策有效期内投入金额的50%给予支持,最高500万元。

三、其他说明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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