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黄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补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5 来源:广州市黄浦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街镇、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工作,规范非遗补助资金的申报,加强项目和资金的管理,现将2021年黄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经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已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保护单位提出申请,已获得省、市2021年非遗补助的项目不重复补助。
(二)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经省、市、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批准公布的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可申报补助经费,已获得省、市2021年非遗补助的传承人不重复补助。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
经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公布的传承基地可申报补助经费,已获得广州市2021年非遗补助的传承基地不重复补助。
(四)其他
二、经费使用要求
(一)完善档案资料。用于非遗项目的调研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完善非遗档案。
(二)活动支出。用于非遗活动的开展,包括活动场地费用、服装道具的更新维护等。
(三)传承工作。包括人才培养、收徒授艺、展示展演、编写材料等。
(四)传播工作。包括教育普及(进景区、进博物馆、进校园、进商场、进社区等)、文旅融合宣传推广等。
补助资金严格按照《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细则》审核申报经费的开支范围。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不得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或福利,不得用于以营利为目的的生产经营。
三、申报程序
(一)提交资料。各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将申报资料(附件1)提交至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获得2020年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非遗补助的单位和个人,须同时提交2020你年非遗补助经费使用情况表(附件2)。
(二)审核(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对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
(三)论证(组织专家参与集体研究审议)。
(四)公示(对补助名单进行公示)。
(五)发放补助。
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10日,请各申报单位和个人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逾期不受理。
报送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大道中87号广垦商务大厦A2栋1202
联系人:江南,联系电话:020-82375709
邮箱:wenhuayichan@gdd.gov.cn
附件:
附件1 2021年黄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补助经费申报表.docx
附件2 2020年度黄埔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补助经费使用情况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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