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鼓励企业投资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实施办法办事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4 来源: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黄埔区各街、镇,区府属各单位,广州开发区直属各单位,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为落实兑现《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鼓励企业投资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实施办法》(穗埔府规〔2019〕21号)相关政策,在区政策研究室指导下,经多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研究制定了《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鼓励企业投资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实施办法办事指南》(见附件1),并于2020年12月7日-17日在黄埔区官方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无反馈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径向区援建和对外经济合作局反映。
附件:1.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鼓励企业投资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实施办法办事指南
广州开发区援建和对外经济合作局
2020年12月30日
(联系人:刘立久 电话:82003849)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鼓励企业投资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实施办法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鼓励企业投资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实施办法》(穗埔府规〔2019〕2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事指南。
二、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
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的新能源新材料及先进制造业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区”,具体地理范围为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二期,东至科创大道(原为高新二路),西至广梅汕铁路,南至规划中心大道,北至绿创大道(原为高新四路)或我区指定区域范围内(须提交我区指定区域的认定文件或区下发的会议纪要),并符合产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符合空间规划区域范围及产业发展规划的相关规划性文件由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统一提供),实际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具有健全财务制度、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涉税支出由企业或个人承担。申请补贴的分类条件及申请材料如下:
(一)对租用产业园区标准厂房且自用的企业,按实际缴付租金且每月每平方米不超过12元的标准予以补贴,每家企业累计最高补贴500万元。在享受租金优惠政策期间,厂房不得空置,不得改变用途,不得转租、分租。申请时间为企业实际租赁标准厂房(以经房管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上时间为准)的次年。本条所租用标准厂房是企业租赁且自用的房屋,不包括附属食堂、车库、仓库。补贴时限至2020年12月31日止。符合享受《实施办法》条件租用标准厂房补贴的企业,需提交以下资料:
1.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加盖公章审核意见(核实资料并说明经营地点在产业园区所在地理区域);
2.经营场地资料(包括地点、自用标准厂房面积、标准厂房用途、使用单位,以及现场前后照片);
3.当年经属地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租金发票,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4.承租企业负责提交市一级消防验收合格资料;
5.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资料;
6.承诺书(自获得奖励起 10 年内注册及办公地址不迁离产业园区,不改变在产业园区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以及产业园区约定的其他经济效益承诺);
7.验资报告、“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地在产业园区所在地理区域);
8.企业税务登记证、年度纳税清单或清缴资料(企业税务登记证地址在产业园区所在地理区域);
9.统计关系资料(统计关系在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由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出具说明);
10.企业法人对公银行帐号;
11.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资料;
12.符合产业园区环保要求的资料(请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提供资料清单)。
(二)对购置产业园区标准厂房且自用的企业,经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参照当地上一年度标准厂房交易平均价格评估后,按其购买厂房价格的20%给予补贴〔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报告内的评估价与购置标准厂房房地产权证或者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的买卖合同购买价(并提供发票证明)存在差异的,以价低者为准〕,每家企业累计最高补贴500万元。补贴时限至2020年12月31日止。符合享受《实施办法》条件的扶持企业需提交以下资料:
1.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加盖公章审核意见(核实资料并说明所购厂房在产业园区所在地理区域);
2.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报告(参照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上一年度标准厂房交易平均价格评估企业购买厂房价格是否真实有效);
3.购置标准厂房房地产权证或者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的买卖合同、购买厂房发票相关材料;
4.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资料;
5.承诺书(自获得奖励起 10 年内注册及办公地址不迁离产业园区,不改变在产业园区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以及产业园区约定的其他经济效益承诺);
6.验资报告、“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地在产业园区所在地理区域);
7.企业税务登记证、年度纳税清单或清缴资料(企业税务登记证地址在产业园区所在地理区域);
8.统计关系资料(统计关系在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由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出具说明);
9.企业法人对公银行帐号;
10.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资料;
11.符合产业园区环保要求的资料(请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提供资料清单)。
(三)对在产业园区购买土地自建厂房且自用的企业,根据区财政部门审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不含设备购置费)结算价的2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累计最高补贴500万元。补贴时限至2020年12月31日止。符合享受《实施办法》条件的扶持企业需提交以下资料:
1.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加盖公章审核意见(核实资料并说明自建厂房在产业园区所在地理区域);
2.黄埔区财政部门审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结算报告;
3.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资料;
4.承诺书(自获得奖励起 10 年内注册及办公地址不迁离产业园区,不改变在产业园区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以及产业园区约定的其他经济效益承诺);
5.自建厂房竣工时申请补贴应提交的材料,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缴费凭证、土地契税及土地使用税完税资料、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不动产权证原件等;
6.验资报告、“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地在产业园区所在地理区域);
7.企业税务登记证、年度纳税清单或清缴资料(企业税务登记证地址在产业园区所在地理区域);
8.统计关系资料(统计关系在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由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出具说明);
9.企业法人对公银行帐号;
10.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资料;
11.符合产业园区环保要求的相关资料(请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提供资料清单)。
(四)对产业园区企业当年购置生产设备贷款金额或融资租赁租金总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按购置生产设备贷款时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给予贴息或实际租金的5%给予补贴,每年每家企业贴息、租金补贴金额分别最高100万元。补贴时限至2020年12月31日止。符合享受《实施办法》条件的扶持企业需提交以下资料:
1.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加盖公章审核意见(核实资料并说明所购设备在产业园区所在地理区域内使用);
2.当年购置生产设备金额发票或融资租赁租金总额发票、合同;
3.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资料;
4.承诺书(自获得奖励起 10 年内注册及办公地址不迁离产业园区,不改变在产业园区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以及产业园区约定的其他经济效益承诺);
5.按购置生产设备贷款时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相关资料;
6.验资报告、“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地在产业园区所在地理区域);
7.企业税务登记证、年度纳税清单或清缴资料(企业税务登记证地址在产业园区所在地理区域);
8.统计关系资料(统计关系在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由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出具说明);
9.企业法人对公银行帐号;
10.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资料;
11.购买或租赁设备当年的企业审计报告原件;
12.符合产业园区环保要求的资料(请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提供资料清单)。
(五)对产业园区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或相当层级职务的人员,每家企业不超过10名)每月给予1000元交通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高管人员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1.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加盖公章审核意见(核实资料并说明申请员工全职上班地址在产业园区所在地理区域);
2.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地在产业园区所在地理区域);
3.企业税务登记证、年度纳税清单或清缴资料(企业税务登记证地址在产业园区所在地理区域);
4.统计关系资料(统计关系在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由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出具说明);
5.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6.高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加盖“与原件相符”字样);
7.所在单位法定高管职务任命书;
8.高管人员银行帐号;
9.高管人员本人申请表(高管本人签名);
10.由税务部门出具的高管人员本人年度纳税清单或清缴资料;
11.高管人员的劳动(聘用)合同;
12.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资料;
13.符合产业园区环保要求的资料(请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提供资料清单)。
三、申请时间
开始日期:2021年1月1日,截止日期:2021年2月28日,由企业向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四、申请流程
(一)符合《实施办法》第二、四、五、六、七、八条补贴条件规定且厂房验收合格的企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向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申报扶持资金。
(二)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负责对企业申请情况进行真实性、合规性审核,负责对项目进行全面跟踪管理,并全面负责项目审计及纠纷处理等相关工作,收取企业申报时已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的所有资料并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汇总材料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反馈广州开发区援建和对外经济合作局。
(三)广州开发区援建和对外经济合作局组织区内相关部门对企业申报等资料进行联合复核,并报区政府、管委会审定同意后,由区援建和对外经济合作局按照区财政支出拨付流程相关规定拨付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
(四)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按相关程序拨付资金。涉税支出由企业或个人承担。
五、受理部门
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
联系电话:0753-2486066
联系人:叶华飞
六、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开发区援建和对外经济合作局
联系电话:82003849
联系人:刘立久
七、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八、有效期限及相关说明
本操作指南自印发之日起实行,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到期自动作废。《实施办法》提到的货币单位,均以人民币计算,《实施办法》中的“以上”“最高”均包含本数。申请材料一式四份,除特别证明需要原件的除外,其它提供复印件即可,但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附件: 1.租用产业园区标准厂房补贴申请表(格式)
2.购置产业园区标准厂房且自用补贴申请表(格式)
3.购买土地自建厂房补贴申请表(格式)
4.购置生产设备贷款金额或融资租赁租金补贴
申请表(格式)
5.企业高管人员交通补贴申请表(格式)
6.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的新能源新材料及先
进制造业产业园地理范围附图
附件1.
租用产业园区标准厂房且自用企业补贴申请表(格式)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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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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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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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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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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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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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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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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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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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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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声明: 本单位承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合法,若申请材料中有虚假、伪造等违规情况,愿意退回已补贴款项,并承担因虚报材料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 单位:(盖章) 年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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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相关验证材料 |
1.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加盖公章审核意见(核实资料并说明经营地点在产业园区所在地理区域); 2.经营场地资料(包括地点、自用标准厂房面积、标准厂房用途、使用单位,以及现场前后照片); 3.当年经属地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租金发票,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4.承租企业负责提交市一级消防验收合格资料; 5.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资料; 6.承诺书(自获得奖励起 10 年内注册及办公地址不迁离产业园区,不改变在产业园区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以及产业园区约定的其他经济效益承诺); 7.验资报告、“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地在产业园区所在地理区域); 8.企业税务登记证、年度纳税清单或清缴资料(企业税务登记证地址在产业园区所在地理区域); 9.统计关系资料(统计关系在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由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出具说明); 10.企业法人对公银行帐号; 11.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资料; 12.符合产业园区环保要求的资料(请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提供资料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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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厂房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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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自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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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厂房面积 |
平方米 |
补贴 标准 |
每月12元/平方米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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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时间 |
年 月至 月,共 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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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金额 |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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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审核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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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援建和对外经济合作局复核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购置产业园区标准厂房且自用企业补贴申请表(格式)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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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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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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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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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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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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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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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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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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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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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声明: 本单位承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合法,若申请材料中有虚假、伪造等违规情况,愿意退回已补贴款项,并承担因虚报材料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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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相关验证材料 |
1.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加盖公章审核意见(核实资料并说明所购厂房在产业园区所在地理区域); 2.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报告(参照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上一年度标准厂房交易平均价格评估企业购买厂房价格是否真实有效); 3.购置标准厂房房地产权证或者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案的买卖合同、购买厂房发票相关材料; 4.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资料; 5.承诺书(自获得奖励起 10 年内注册及办公地址不迁离产业园区,不改变在产业园区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以及产业园区约定的其他经济效益承诺); 6.验资报告、“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地在产业园区所在地理区域); 7.企业税务登记证、年度纳税清单或清缴资料(企业税务登记证地址在产业园区所在地理区域); 8.统计关系资料(统计关系在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由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出具说明); 9.企业法人对公银行帐号; 10.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资料; 11.符合产业园区环保要求的资料(请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提供资料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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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厂房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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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自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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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厂房价格 |
元 |
补贴 标准 |
购买厂房价格的20%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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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金额 |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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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审核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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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援建和对外经济合作局复核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购买土地自建厂房且自用企业补贴申请表(格式)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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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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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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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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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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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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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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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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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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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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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声明: 本单位承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合法,若申请材料中有虚假、伪造等违规情况,愿意退回已补贴款项,并承担因虚报材料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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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相关验证材料 |
1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加盖公章审核意见(核实资料并说明自建厂房在产业园区所在地理区域); 2.黄埔区财政部门审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结算报告; 3.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资料; 4.承诺书(自获得奖励起 10 年内注册及办公地址不迁离产业园区,不改变在产业园区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以及产业园区约定的其他经济效益承诺); 5.自建厂房竣工时申请补贴应提交的材料,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缴费凭证、土地契税及土地使用税完税资料、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不动产权证原件等; 6.验资报告、“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地在产业园区所在地理区域); 7.企业税务登记证、年度纳税清单或清缴资料(企业税务登记证地址在产业园区所在地理区域); 8.统计关系资料(统计关系在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由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出具说明); 9.企业法人对公银行帐号; 10.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资料; 11.符合产业园区环保要求的资料(请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提资料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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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相关验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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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土地自建厂房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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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自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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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安装工程费用结算价 |
元 |
补贴 标准 |
建筑物安装工程费用结算价的20%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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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金额 |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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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审核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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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援建和对外经济合作局复核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购置生产设备贷款金额或融资租赁租金补贴
申请表(格式)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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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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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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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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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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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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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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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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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声明: 本单位承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合法,若申请材料中有虚假、伪造等违规情况,愿意退回已补贴款项,并承担因虚报材料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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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相关验证材料 |
1.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加盖公章审核意见(核实资料并说明所购设备在产业园区所在地理区域内使用); 2.当年购置生产设备金额发票或融资租赁租金总额发票、合同; 3.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资料; 4.承诺书(自获得奖励起 10 年内注册及办公地址不迁离产业园区,不改变在产业园区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以及产业园区约定的其他经济效益承诺); 5.按购置生产设备贷款时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资料; 6.验资报告、“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地在产业园区所在地理区域); 7.企业税务登记证、年度纳税清单或清缴资料(企业税务登记证地址在产业园区所在地理区域); 8.统计关系资料(统计关系在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由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出具说明); 9.企业法人对公银行帐号; 10.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资料; 11.购买或租赁设备当年的企业审计报告原件; 12.符合产业园区环保要求的资料(请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提供资料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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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相关验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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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中国人民银行一年起贷款基准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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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 标准 |
贴息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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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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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 标准 |
实际租金的5%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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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金额 |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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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审核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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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援建和对外经济合作局复核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企业高管人员交通补贴申请表(格式)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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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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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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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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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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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声明: 本单位承诺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合法,若申请材料中有虚假、伪造等违规情况,愿意退回已补贴款项,并承担因虚报材料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提交相关验证材料 |
1.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加盖公章审核意见(核实资料并说明申请员工全职上班地址在产业园区所在地理区域); 2.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地在产业园区所在地理区域); 3.企业税务登记证、年度纳税清单或清缴资料(企业税务登记证地址在产业园区所在地理区域); 4.统计关系资料(统计关系在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由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出具说明); 5.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6.高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加盖“与原件相符”字样); 7.所在单位法定高管职务任命书; 8.高管人员银行帐号; 9.高管人员本人申请表(高管本人签名); 10.由税务部门出具的高管人员本人年度纳税清单或清缴资料; 11.高管人员的劳动(聘用)合同; 12.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资料; 13.符合产业园区环保要求的资料(请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提供资料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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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管人数 |
|
补贴标准 |
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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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管人员名单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开户银行及账号 |
补贴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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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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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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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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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管人员名 单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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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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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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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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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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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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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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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金额 |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_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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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 审核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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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援建和对外经济合作局 复核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鼓励企业投资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实施办法办事指南》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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