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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27 来源: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区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市通知》,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5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附件2)及《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3)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广州市获得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详见《市通知》附件2)。

  二、材料要求

  企业需满足《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四)至(六)项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照《市通知》和《补充通知》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三、申报要求

  (一)我区各企业技术中心请按照《市通知》的申报要求,于5月31日24时前在“广东省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s://gdii.gd.gov.cn/szgx/ywtb-gzc/cms/index或https://210.76.82.21/szgx/ywtb-gzc/Account/unifyLogin)在线提交申请资料至我局,并于2025年6月4日18时前将通过区、市初审的申报材料报送至我局。其中,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参与本次评价,如选择不参与评价,需在系统上报送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最新评价结果并填报数据(无需提交纸质资料),具体参照《市通知》;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第23批)无需提交纸质资料,但需对照《补充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在系统按要求填报最新的相关数据。超过规定时限后,原则上不再受理评价材料。

  (二)请各企业技术中心务必提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预留材料审核、修改及打印时间;待市工信局初审通过后,我局再通知相关企业技术中心从系统导出带水印的最终版评价申请材料,打印并盖章报送。

  (三)参与评价的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报送要求:纸质材料一份,胶装成册,封面及骑缝加盖企业公章,书脊注明申报企业名称,送至我局经济运行与技术改造科(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E栋202室);电子材料一份,盖章扫描件,可发送至邮箱:yxjg@hp.gov.cn,邮件主题命名为:[企业名称]-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申请资料。

  四、其他事项

  对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可申请名称变更的企业,按《市通知》要求提供企业变更证明材料,并于2025年6月4日18时前将变更材料(纸质材料一份,加盖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电子材料一份,盖章扫描件,可发送至邮箱:yxjg@hp.gov.cn,邮件主题命名为:[企业名称]-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变更申请资料)报送至我局经济运行与技术改造科(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E栋202室)。

  特此通知。

  附件1: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

  附件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5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补充通知

  附件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27日

2025年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QQ群:432253532;联系科室:经济运行与技术改造科,联系电话:82111499,微信号:162877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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