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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第四批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3 来源: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服务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创新主体,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高质量核心专利,促进产业提质增效,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下称“审协广东中心”)会同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2018年起至今在区内设立了三批共33家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依托审协广东中心优势资源为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公益服务。截至2020年底,审协广东中心共开展审查员入站服务约248人次,取得良好成效。

   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以点带面的辐射作用,服务更多创新主体,持续强化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水平,现组织开展第四批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旨在建立国家专利审查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创新主体的联系,将区内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发展需求与优质服务资源有效匹配,并以点带面形成示范,更好地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

工作站由审协广东中心会同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选定依托单位,推动工作站建设,主要负责组织开展技术交流、知识产权公益服务活动。

   本次拟在全区设立10家工作站。

   二工作职责

   经认定的工作站,具体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开展技术知识交流,能提供专业技术讲解、生产线或研发实验室参观等内容;

   (二)组织审查员与工作站科研人员、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交流,提升科研人员专利信息利用水平,增强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实务能力;

   (三)开展相关的课题研究以及其它适合承担的工作。

   审查员入站活动的相关费用,由其所属派出单位承担。

   三、申报条件

   工作站应为区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不含各类分支机构),应具备以下工作条件:

   (一)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

   (二)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或研发团队;

   (三)有所在技术领域先进的技术或产品;

   (四)有实体生产线、生产车间或科研场所;

   (五)有健全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管理规定;

   (六)有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以及加强自身知识产权工作的强烈需求。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国家级或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企业。

   四、工作程序

   (一)申报。区内企事业单位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向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提交申报材料。

   (二)评定。审协广东中心会同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共同评定。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申报书》(见附件),及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各申报单位请于2021915日(星期三)下午5点前将申报材料电子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zhglc@gdd.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申报书》.docx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2021831

(联系人:张智禹、周正一,联系电话:82111940289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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