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关于黄埔区涉VOCs企业分级管理申报服务项目报价邀请函
发布时间:2021-08-24 来源: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各供应商: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现对黄埔区涉VOCs企业分级管理申报服务项目进行报价邀请,现需贵单位根据我局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于2021年9月1日上午12:00前将报价函密封送达我局(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C栋317室)。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黄埔区涉VOCs企业分级管理申报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
三、项目内容
1.辅导企业进行申报材料的填写并审查
对黄埔区被纳入《广东省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企业清单(2021年版)》的33家企业(不含加油站和油气仓储),按照《涉VOCs企业申报评级材料》要求,整理需填报材料发送给企业,并辅导企业根据广东省涉VOCs企业分级规则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填写,同时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作审查。
2.现场核实申报材料
按照广东省涉VOCs企业分级规则和《涉VOCs企业申报评级材料》对不同行业类型的现场核实要求,组织技术团队至企业现场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现场核实,并出具核实意见。
3.企业VOCs申报分级材料汇编
(1)根据申报企业所属行业对应的广东省涉VOCs企业分级规则中的差异化指标,结合申报企业提供的证明材料、表单信息及现场调研情况,对企业源头控制、工艺过程及无组织排放管控、末端治理和企业排放、监测监控水平、日常管理水平五项指标要素开展评价,完成申报企业VOCs分级总表的填写,确定企业等级。
(2)将申报企业VOCs分级总表、排污单位基本信息、证明材料三部分内容汇总,汇编形成各企业VOCs申报分级材料。
(3)组织各申报企业对VOCs申报分级材料内容及评定等级进行会商,完成材料的签字盖章。
(4)将各申报企业的定级表格汇编并形成符合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关于涉VOCs企业分级管理工作要求的上报材料。
四、项目成员
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4人。
五、项目服务期限
以上工作项目服务期限根据省市上级环保部门工作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确定。项目服务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根据工作实际,顺延至所有服务工作完成为止。
六、最高限价
项目经费为人民币叁拾陆万肆仟元整(¥364,000.0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七、供应商资质及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投标人没有被列为“黑名单”,无失信记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报价时须提供的资料
(一)申请文件、报价表、对应综合评分细则及分值所需的证明材料以及对应目录等;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与本项目需求相关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刻录电子版光盘一份,一并以保密信封的形式递交,不透明信封除标注“项目名称”和“报价函”字样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标识性文字和图案。
九、评审原则
本次采购的评审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标准,评分最高者确定为服务单位,被确定为服务单位者另行签订合同,未被确定为服务单位者不另行通知。
十、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请将响应文件和相关附件于2021年9月1日(星期三)12:00前递交至黄埔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C栋317室;邮寄或者逾期送达的将视为无效,恕不接收。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温先生
联系电话:020-32294804
地址:黄埔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C栋317室
十二、评分标准
一 |
商务评分(30分) |
评分细则 |
1 |
同类项目经验(10分) |
供应商2019年以来承担过同类项目的,每一个得2.5分。此项最高得10分。 (以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同类项目”指涉VOCs或其他大气污染环境管理及综合治理核查类项目) |
2 |
综合实力(10分) |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项得5分,此项最高得10分 |
3 |
本地化服务支撑能力(10分) |
供应商售后服务网点设在黄埔区范围内的得10分, 在广州市范围内的得8分,售后服务网点在广州市以外的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二 |
技术评分(40分) |
评分细则 |
4 |
对本项目需求、总体目标的理解表述清晰、完整(10分) |
服务内容全面、服务技术掌握全面、清晰,拟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合理,能够准确、清晰把握项目的难点,得6-10分;服务内容基本全面,对项目服务技术基本掌握,拟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基本合理,基本能够准确、清晰把握项目的难点,得1-5分;分析较差得0分。 |
5 |
项目实施计划步骤合理、清晰(10分) |
项目采用的工作方式、方法正确可行,进度计划能够满足招标人的时间进度要求,进度计划合理、可操作性强,得6-10分;项目采用的工作方式、技术路线基本正确可行,进度计划基本合理得1-5分;无相关计划文件得0分。 |
6 |
对项目交付成果的质量保障(10分) |
提供的保障措施详细全面及可行程度高得6-10分,提供的保障措施基本全面及基本可行得1- 5分,提供的保障措施差且不可行得0分。 |
7 |
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和成员资质(10分) |
项目负责人备环境领域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的得4分,无则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具备环境领域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1人得2分,最高得6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三 |
价格评分(30分) |
评分细则 |
8 |
价格 |
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30, 说明:评标基准价为采购文件要求“最低的评标价”和“最高限价的80%“中的较高者。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该项为满分;高于报价上限的,该报价文件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高于评标基准价而低于报价上限的,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30。 评标基准价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最低的评标价或最高限价的80%中的较高者,其价格分为满分。若报价高于报价上限,则其报价文件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
|
合计评分 |
|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
2021年8月24日
(联系人:温杰明,联系电话:32294804)
上一篇:广州市黄埔区商务局关于开展国家、省、市商务部... 下一篇:2016年度广州市科技创新小巨人企业入库(第三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