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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受理2017年区内采购奖励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15 来源: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区有关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办法》(穗开管办〔20174号)和《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开经会纪〔201711号)的规定。我局现启动2017年区内采购奖励申请。

    一、申请条件

    符合《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开经会纪〔201711号)第十九条区内采购奖励的工业企业。

    二、申请时间

    资料准备及咨询受理时间:2019218-2019328日;

    正式申报时间2019329-201944日。(需完成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的递交)

    三、申请方式

    登陆http://zcdx.gdd.gov.cn。选择“(先进制造业)工业企业采购区内企业产品奖励”事项,按照申请指南要求进行申报。

    一、相关说明

    关于专项审计报告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限额以上商贸业企业的认定条件: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指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商业批发企业,500万元以上的商业零售企业(其中行业代码以51开头的是商业批发企业,52开头的是商业零售企业),200万元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

    以上企业类型可通过国家统计局系统中的“企业基本情况表”“财务状况”表予以判定。

    特此通知。



    附件:申报资料模板

 


 

广州开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214

(联系人:曹扬敏,范浩然,联系电话:821110848211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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