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政务信息>辖区通知

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1 来源:黄埔信息网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8〕917号)(以下简称《省认定通知》)(附件1)的要求,为顺利组织开展我区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认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安排

    (一)网上申报系统。2018年起,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高企认定申报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平台开展。企业需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http://www.innocom.gov.cn,以下简称“国家高企工作网”)、省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www.gdbs.gov.cn/portal,以下简称“省网办平台”)和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等3个平台均完成注册登记。请根据“网上系统注册及绑定操作指引”(附件2),完成相关账号的注册和绑定工作。

    (二)网上申报截至时间。2018年我区高企申报认定分两批次。第一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网办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8日在此时间后提交的不予推荐)。第二批申报时间安排:企业在“省网办平台”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5日(在此时间后提交的不予推荐)。申报企业范围、申报程序、申请材料要求等请按照《省认定通知》的要求办理。

    二、现场核查

    我局收到企业网上申报材料后,组织相关人员实地核实企业申报信息,客观记录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附件3),并在省阳光政务平台逐一上传。申报企业根据现场考察指引(附件4)做好准备工作。

    三、材料受理

    我局集中受理高企认定纸质申请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企业须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附件5和《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附件6的标准和要求递交完整的纸质材料。

受理地址:黄埔区科研路12号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科学城基地K101室。

    四、其他

    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切勿轻信各种社会中介机构的许诺,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省高企认定办将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企业高企资格。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电话、邮件以及QQ进行咨询,建议优先通过QQ咨询管理员。

咨询电话:83491558、83491559、83491565

邮箱地址:490822990@qq.com

QQ群号:43545171、526182362、200388939、174703

监督电话:82111943。

 

附件:

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18年高新企业认定工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8〕917号).pdf

2.网上系统注册及绑定操作指引.pdf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初步核实意见表.doc

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现场考察指引.pdf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pdf

6.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pdf


 

                                             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2018年6月11日

上一篇:区商务局《转发广州市商务委转发关于开展外经贸... 下一篇: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2017年度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