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对外委托开展广州市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4 来源: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点企业运行监测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工信厅运行〔2021〕32 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做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问卷调查制度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1〕260 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问卷调查制度的通知》(粤工信民营函〔2021〕24 号),做好我市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问卷调查有关工作,及时了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一步提升服务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我局拟遴选一家符合条件的单位,承办广州市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项目
二、项目征集的起始日期:2022年3月14日至2022年3月18日(五个工作日)。
三、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在国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
(二)近三年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三)具有组织和执行相关项目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统计监测项目相关经验者优先。
四、委托事项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受托单位要根据市工信局需求,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间,按照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问卷调查制度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广州市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问卷的调查任务以及其他监测调查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每月组织不少于1500家中小企业在规定期限内填报生产经营问卷,并审核数据情况;2.每月撰写中小企业运行月度分析报告;3.组织发动不少于1500家中小企业填报全国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调查问卷。
(二)交付时间:于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
(三)验收方式及标准:受托单位按时按质完成受委托的工作,由我局相关处室对服务时效、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定,按程序进行验收。
五、项目金额:总费用不超过80万元人民币。
六、提交材料
有意向的单位请提供如下资料: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单位履行任务的实力证明材料,包括单位开展同类项目的证明材料等;
(五)广州市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项目工作方案,包括总体思路、组织方案、数据分析、进度计划、人力投入、服务质量承诺等;
(六)报价及预算明细。
七、材料提交要求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5份,密封并加盖骑缝章),请于2022年3月18日17:00时前交至广州市工信局民营经济处(越秀区府前路1号综合楼805,邮政编码:510032,电话:83123818,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八、评审
我局将组成内部评标小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附件: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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