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首次规下转规上成长奖励(高质量发展30条)指南
发布时间:2024-06-03 来源: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一、政策依据
(一)《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穗埔府规〔2023〕2号);
(二)《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穗开研规字〔2023〕1号)。
二、申请条件
申请本补贴需同时符合如下条件:
(一)经营关系在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独入统的分公司视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的现代服务业企业(政策措施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申请单位须作出相关承诺(详见申请表),如违反承诺,须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三)在《政策措施》有效期内,从已登记在册的规模以下企业首次成长为规模以上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行业代码73、74、75开头的企业)。
(四)申请单位近3年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和区等各级的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且符合本区公共信用评价管理有关规定。
三、申请时间
“政策兑现”窗口定期集中受理,具体时间以“政策兑现”窗口通知为准。集中受理事项以当批次规定的最后收件日作为正式收件日期,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四、资助标准
对已登记在册的规模以下企业首次成长为规模以上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已根据《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办法》(穗开管办〔2017〕5号)、《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进一步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0〕2号)享受小升规奖励的企业,不再给予奖励;从其他行业规模以上企业转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规模以上企业的企业不给予奖励;在区外已成长为规模以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后迁入本区的企业,不享受本奖励。
五、申请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装订成册并骑缝盖单位公章,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申请材料需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亲笔签名);
2.《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首次规下转规上成长奖励申请表》(原件,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若委托代理人签名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企业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企业当年税收完税证明(进入网上税务局打印扶持年度的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7.统计关系证明材料(进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广东)”即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加盖了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六、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联系电话:82114062 邮箱:zcdx@gdd.gov.cn
七、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联系电话:31712056 82118027(产业科)
科技服务业交流QQ群:908753580
八、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九、办理时限
21个工作日(形式审核时限:2个工作日;实质审核时限:10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限:5+4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实质审核后,进行为期2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