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关于征集广州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25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各有关单位、各申报人:
为充分发挥广州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专家队伍的作用,引导企业实现绿色低碳减排,我中心拟对生态环境领域专家库清洁生产审核子库进行扩充完善,并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范围
支持广州市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且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中从事各类生产行业、污染治理技术(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等)、环境科学与工程、能源动力、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等专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在库专家(名单见附件1)无需再次填报)。
二、入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获得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培训合格证书,同时应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三)熟悉国家清洁生产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掌握我省、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内容以及审核程序;
(四)熟悉相关行业污染防治技术、行业生产工艺及清洁生产技术;
(五)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作风正派;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健康状况良好,能够保证正常参加各类现场审核、技术支持工作和相关活动。
三、专家职责
(一)参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审核评估、验收工作;
(二)参与广州市清洁生产政策、推行计划、审核指南等制修订的技术咨询工作;
(三)参与其他与重点企业清洁生产有关的工作。
四、遴选程序
根据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对本次拟增补入库的专家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则专家名单为本次入库的人选。后续专家库实施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按程序进行调整。
五、推荐材料
专家推荐入库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申报人需按要求填写入库申请表(见附件2),经所在法人单位审核同意推荐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将入库申请表(电子表格)和有关材料(申请表盖章版、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复印件等)彩色扫描成PDF版,于2025年9月5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32058834@qq.com。
附件:
2.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生态环境领域专家库(清洁生产审核子库)入库申请表
广州市环境技术中心
2025年8月25日
(联系人:李工、张工,电话:81867691、81869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