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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2027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指南

发布时间:2026-09-22 来源:黄埔兑现通

一、政策依据

《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27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有关工作的通知》

二、申请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在我区从事服务贸易、数字贸易和服务外包业务,竞争力强、成长性高、具有创新引领性的企业或其他符合规定的组织;

2.根据申报业务类型,已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登记相应业务情况;

3.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4.企业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开展相关业务。

三、申请时间

“政策兑现”窗口定期集中受理,具体时间以“政策兑现”窗口通知为准。集中受理事项以当批次规定的最后收件日作为正式收件日期,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四、资助标准

对满足条件的企业,综合评分后分档给予支持。

(一)评价标准。按照《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综合评价表》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二)支持标准。综合评分在90分(含)以上,划为第一档,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在80(含)-90分的,划为第二档,给予不超过80万元资金支持;在70(含)-80分的,划为第三档,给予不超过60万元资金支持;在60(含)-70分的,划为第四档,给予不超过40万元资金支持;低于60分的不予支持。实际拨付金额按照当年度资金预算额度确定。

(三)根据有关规定,同一项目若已获取服务贸易领域中央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

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综合评价表

序号

评价指标

评价标准

权重

1

服务能级

根据企业年度服务国际收支和服务外包执行情况进行评分。按照规模划分五档【①1亿美元(含)以上,②5000万美元(含)-1亿美元,③1000万美元(含)-5000万美元,④1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⑤50万美元(含)-100万美元】。超过1亿美元的额外加分。

65%

2

部门认定

根据企业获得部门认定情况进行评分。包括市级以上行政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认定等。

(提供2025年内有效(包括在2025年度部分时期内有效,下同)的有关证书或获得认定的正式文件)

8%

3

行业认可

根据企业获得行业认可情况进行评分。包括国家级部门或行业协会认定的服务贸易(含数字贸易)和服务外包类领军企业、百强企业、示范或创新案例项目等。

(提供在2025年获得相关认可的证书或获得认可的正式文件)

4%

4

国际认证

根据企业国际认证情况进行评分。

(提供2025年内有效的有关证书,国际认证范围请参考《服务外包统计调查制度(2025年版)》(商服贸函〔2025〕127号)23-25页)

6%

5

专利和软件著作权

根据企业获得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情况进行评分。

(提供2025年内有效的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纸版或电子化证书均可))

6%

6

资产负债率

根据企业资产负债率(当年度期末负债总额/当年度期末资产总额×100%)情况评分。

(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

6%

7

拓展国际市场

根据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情况进行评分。包括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粤港澳大湾区服贸大会、中国国际服务外包交易博览会以及“服贸全球”重点展会等。

(提供参展合同或协议、参展费用凭证及展会现场企业展位照片等证明材料,相关展会须在2025年度内发生)

5%

合计

 

 

 

备注:1.对于每年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业务规模合计低于50万美元的企业,不纳入支持范围。

  2.①“服务能级”“行业认可”“拓展国际市场”事项需在2025年度内发生。②“部门认定”“国际认证”“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等需在2025年度内有效(包括在2025年度部分时期内有效)。③“资产负债率”为2025年度期末数据。

五、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附封面(含企业名称、项目名称“2027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 加盖单位公章)、目录和页码,按申报所需材料顺序用 A4 纸装订成册(合同与对应的单据证明应装订在一起)并骑缝盖单位公章,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材料需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扫描上传:

(一)基础材料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2027年广州市促进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专题申报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相关工商信息有变更的必须提交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企业服务国际收支情况明细表》(含离岸服务外包)(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佐证材料(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提供申报资料):

方式一:

1.支持期内企业服务贸易收支专项审计报告(结论页须加盖审计单位公章,需披露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并附带服务贸易进出口明细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支持期内本单位涉外服务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服务外包业务内容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协议、电子邮件、电子订单等,合同关键内容必须完整,外文合同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如合同数超5份的,仅需提供5份合同即可)、补充协议(如无可不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合同对应的收汇/付汇银行水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合同对应的涉外收入申报单/境外汇款申请书或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无法提供,需提供情况说明);

5.其它涉外服务合同、银行水单及涉外收入申报单/境外汇款申请书应随时备查。

方式二:

1.支持期内本单位所有涉外服务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服务外包业务内容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协议、电子邮件、电子订单等,合同关键内容必须完整,外文合同需提供中文翻译件)、补充协议(如无可不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合同对应的收汇/付汇水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合同对应的涉外收入申报单/境外汇款申请书或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无法提供,需提供情况说明);

(三)技术贸易业务应提供对应《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技术进/出口合同数据(变更)表》(售付汇记录需有银行填写结汇记录并盖章)(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企业在岸服务外包执行额明细表》(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佐证材料(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提供申报资料)

方式一:

1.支持期内企业服务外包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结论页须加盖审计单位公章,需披露在岸服务外包执行额并附带服务外包收入明细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支持期内本单位服务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服务外包业务内容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协议、电子邮件、电子订单等,合同关键内容必须完整,外文合同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如合同数超5份的,仅需提供5份合同即可)、补充协议(如无可不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合同对应的收汇银行水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其他服务外包合同及银行水单应随时备查。

方式二:

1.支持期内本单位所有服务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服务外包业务内容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协议、电子邮件、电子订单等,合同关键内容必须完整,外文合同需提供中文翻译件)、补充协议(如无可不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合同对应的收汇银行水单(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其他综合评价佐证材料明细表》及佐证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文为外文的应提供中文翻译件)

备注:除基础材料外,其他申报材料均非必备材料,未提供则对应事项不计分数。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平台中的单位 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平台资料信息,并上传《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已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原件彩色扫描件。

六、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联系电话:82114062     邮箱:zcdx@gdd.gov.cn

七、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开发区商务局

联系电话:82111596

八、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九、办理时限

21 个工作日(形式审核时限:2 个工作日;实质审核时限:10 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限:5+4 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2 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并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本扶持资金划拨至企业基本账户)。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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