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首次规下转规上成长扶持(新质生产力30条)指南
发布时间:2025-12-05 来源: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
一、政策依据
《关于打造“三城一岛”产业增长极 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若干举措》(穗埔府规〔2025〕3号,以下简称《举措》)【第十四条】
二、申请条件
申请本补贴需同时符合如下条件:
(一)在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依法诚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实行独立核算,符合国家统计规范、税收征管、信用管理等规定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
(二)在《举措》有效期内,从已登记在册的规模以下企业首次成长为规模以上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行业代码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依据,参照代码大类73、74、75)。
(三)申请单位近3年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和区等各级的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且符合本区公共信用评价管理有关规定。
三、申请时间
“政策兑现”窗口定期集中受理,具体时间以“政策兑现”窗口通知为准。集中受理事项以当批次规定的最后收件日作为正式收件日期,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四、资助标准
对已登记在册的规模以下企业首次成长为规模以上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一次性奖励。
说明:每家企业仅在首次从规模以下成长为规模以上时可享受一次扶持。
五、申请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一式一份,用A4纸装订成册并骑缝盖单位公章,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申请材料需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首次规下转规上成长奖励申请表》(原件,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若委托代理人签名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若工商信息有变更的需提交《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扶持年度至扶持申请时的企业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进入省政务服务网打印相应月份的广东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或到社保前台打印相应时段的单位缴费情况表;须有社保经办机构盖章或电子章,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实行独立核算的材料: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系统“独立核算”的页面截图(路径: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账户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纳税人基本信息”→“企业经营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7.符合税收征管规定的材料(进入网上电子税务局打印扶持年度的“税收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8.符合国家统计规范规定的材料(进入国家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打印最新月度“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9.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下载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首页和公共信用信息概览页)。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平台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登录修改,并上传《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已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原件彩色扫描件。
六、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联系电话:82114062 邮箱:zcdx@gdd.gov.cn
七、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联系电话:31712056 82118027(产业科)
科技服务业交流QQ群:908753580
八、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九、办理时限
21个工作日(形式审核时限:2个工作日;实质审核时限:10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限:5+4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实质审核后,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本扶持资金划拨至企业基本账户)。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