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产学研合作专项补贴指南
发布时间:2025-09-16 来源: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
一、政策依据
《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4〕4号)【第十七条】
二、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依法诚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实行独立核算,符合国家统计规范、税收征管、信用管理等规定的广州国际生物岛内生物医药企业或机构;
注:“广州国际生物岛内生物医药企业或机构”是指注册登记地在生物岛或统计关系在生物岛的单位。
(二)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生物医药企业(机构)库在库企业或机构;
(三)在政策有效期内(2024年4月7日- 2025年7月22日),与广州市内的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等开展产学研医用深度合作,并已使用合作单位的实验室和大型仪器设备;
同一法定代表人、隶属同一集团企业、关联企业、控股企业、母子公司等相关企业之间互相使用实验室和大型仪器设备的,不在此申报对象之列;
(四)近三年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及区等各级的科技部门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且符合本区公共信用评价管理有关规定。
三、申请时间
“政策兑现”窗口定期集中受理,具体时间以“政策兑现”窗口通知为准。集中受理事项以当批次规定的最后收件日作为正式收件日期,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四、资助标准
按实际发生试验检测费用的3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或机构每年最高可补贴30万元。
注:实际发生试验检测的费用是指在政策有效期内(2024年4月7日- 2025年7月22日),申报单位使用广州市内的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等单位的实验室和大型仪器设备所产生的费用;银行出具的汇款凭证日期和发票开具日期均需在本政策有效期内。
五、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分别用A4纸按顺序印制目录、并打印装订盖骑缝章,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材料需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广州国际生物岛产学研合作补贴专项申请表》(原件,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授权代理人签字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申请兑现时近3个月的由相关部门出具并盖章的单位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材料(须包含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机构)参保人数、参保时段等信息,如《广东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等,加盖单位公章);
5.实行独立核算的材料: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系统“独立核算”页面截图(路径: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账户查询”→“纳税人信息查询”→“纳税人基本信息”→“企业经营信息”,加盖单位公章);
6.符合税收征管规定的材料(从网上电子税务局打印扶持年度“税收完税证明”,没有实际缴税的,提供《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加盖单位公章);
7.符合国家统计规范规定的材料(“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国家统计云联网直报系统中打印“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和“财务状况表”盖公章确认,及提供最新一期月报和上一年度的年报;“规模以下企业”到注册地所属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基本单位表》,加盖单位公章);
8.信用报告(“信用中国”网下载打印的信用报告;提供首页和公共信用信息概览页,加盖单位公章);
9.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生物医药企业(机构)库入库批准文件(红头文件,打印首页和企业所在页,并用荧光笔标出企业名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企业名称与入库批准文件上的单位名称不一致,还需提供《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0.与合作单位签订的服务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1.服务合同支付凭证(如银行转账凭证等)及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2.使用合作单位的实验室和大型仪器设备发生试验检测的检测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3.申报项目清单(原件,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14.承诺书(原件,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授权代表人签字的必须提供企业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平台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登录修改,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加盖了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六、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联系电话:82114062 邮箱:zcdx@gdd.gov.cn
七、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国际生物岛(中以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84098147(企业服务科)
八、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九、办理时限
21个工作日(形式审核时限:2个工作日;实质审核时限:10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限:5+4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实质审核后,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本扶持资金划拨至企业基本账户)。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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