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首次规下转规上成长奖励 (高质量发展30条)指南
发布时间:2024-12-04 来源:经济和信息化局 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政策依据
《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穗埔府规〔2024〕5号)(以下简称办法)。
二、申请条件
(一)经营关系在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具有健全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的现代服务业企业。
(二)申请企业从事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代码为:64**、65**),且在办法有效期内,从已登记在册的规模以下企业首次成长为规模以上企业。
三、申请时间
“政策兑现”窗口集中受理,具体时间以“政策兑现”窗口通知为准,集中受理事项以当批次规定的最后收件日作为正式收件日期,逾期不申请视同自动放弃。
四、资助标准
对于首次从规模(限额)以下成长为规模(限额)以上的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扶持资金。
五、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装订。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外,其他申请材料需在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首次规下转规上成长奖励申请表》(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授权代表签名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4.在本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关材料:
(1)一证一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工商信息有变更,必须提交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正常缴纳税费的证明材料(从网上税务局打印的扶持年度及申请年度最新月度的“税收完税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扶持年度及申请年度最新月度的“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及扶持年度的“财务状况表”(通过国家统计局一套表系统下载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5.承诺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已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六、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联系电话:82114062 邮箱:zcdx@gdd.gov.cn
七、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82378713
八、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九、办理时限
21个工作日(形式审核时限:2个工作日;实质审核时限:10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限:5+4个工作日)
上述办理时限应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同时需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外部部门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时间,以及其他需要扣除期限的特殊情况。
十、办理流程
(一)申报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s://zcdx.gdd.gov.cn),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报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报。“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报材料的,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报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并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报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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