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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项目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4 来源: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指示精神,为应对新冠疫情,加快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进一步促进我省外贸高质量发展,提高预算完整性,均衡预算执行进度,现转发《广州市商务局关于转发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下简称《通知》)。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根据《通知》要求,提供一式四份的纸质材料、电子数据材料(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的扫描件1份,可编辑的附件4、附件5的电子表格1份)。

  项目入库分两期进行。

  第一期为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项目,该项目于2021年3月9日前提交申报材料给区商务主管部门,经各区审核后,于3月12日前报送市商务局。

  第二期为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产生的项目,该项目于2021年7月9日前提交申报材料给区商务主管部门,经各区审核后,于7月12日前报送市商务局。

  附件:广州市商务局关于转发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联系人:黄茵   联系电话:8211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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