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风险投资机构落户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4 来源: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各机构:
为大力推进我区风险投资集聚发展,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风险投资发展办法》(穗开管办〔2017〕29号)的规定,我局现组织申报风险投资机构落户奖励。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风险投资机构落户奖励。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风险投资发展办法》(穗开管办〔2017〕29号)第三条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新设立风险投资机构给予落户奖励。
注:本次申报仅面向在《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风险投资发展办法》有效期(即2017年6月23日-2020年6月22日)内落户本区的风投机构。
申报项目的办事指南,请登录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http://zcdx.gdd.gov.cn)查阅。
二、申报时间
1.申报辅导期。各机构在组织申报材料的过程中,如有疑问的,可在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下同)向区金融工作局咨询。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大道中87号广垦商务大厦10楼1018室风险投资处,联系电话:82116267。
2.正式申报。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系统(http://zcdx.gdd.gov.cn)将于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2日开放申报。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联系电话:82114062。
三、正式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访问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zcdx.gdd.gov.cn)进行注册,申请人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政策兑现”窗口对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下载打印《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经办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
(二)对材料齐备无误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策研究室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区金融工作局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出具批复文件并转交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四)政策研究室通知申请人前往“政策兑现”窗口领取批复文件,申请人提交申请资金拨付的请示、收款发票或收据。政策研究室收齐上述资料后转交区金融工作局。
(五)区金融工作局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金拨付的函、收款发票或收据后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广州开发区金融工作局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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