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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风投机构投资企业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6 来源: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各机构: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进一步促进风险投资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013号)的相关规定,我局现组织申报投资企业奖励。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投资企业奖励(风投102.0。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进一步促进风险投资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013号,简称风投102.0”)第六条第一款、《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进一步促进风险投资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开金融规字〔20206号)第十七条及《申请投资企业奖励(风投102.0)指南》相关规定,对风投102.0政策有效期内投资本区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2年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每投资1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每家风险投资企业每年最高奖励500万元。

上述申报项目的办事指南,请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查阅。

二、申报时间

(一)申报辅导期。各机构在组织申报材料的过程中,如有疑问的,可在20241126日至12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向区国资局咨询,联系电话020-82114423

(二)正式申报期。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将于2024123日至129日开放申报。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C349号窗口,联系电话:020-82114062

三、正式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实质审核后,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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