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风投机构投资企业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6 来源:广州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各机构: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进一步促进风险投资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0〕13号)的相关规定,我局现组织申报投资企业奖励。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投资企业奖励(风投10条2.0)。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进一步促进风险投资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0〕13号,简称“风投10条2.0”)第六条第一款、《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进一步促进风险投资发展办法实施细则》(穗开金融规字〔2020〕6号)第十七条及《申请投资企业奖励(风投10条2.0)指南》相关规定,对风投10条2.0政策有效期内投资本区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创新企业2年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每投资1家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每家风险投资企业每年最高奖励500万元。
上述申报项目的办事指南,请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查阅。
二、申报时间
(一)申报辅导期。各机构在组织申报材料的过程中,如有疑问的,可在2024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向区国资局咨询,联系电话020-82114423。
(二)正式申报期。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将于2024年12月3日至12月9日开放申报。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联系电话:020-82114062。
三、正式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实质审核后,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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