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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5 来源: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州市商务局关于转发2024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基地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8月20日(星期二)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和电子数据材料,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的扫描件报至广州开发区商务局(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B322室),逾期视同无资金需求。 (联系电话:82113518)
注: 电子元器件集散分拨基地不属于广州申报范围。
附件:广州市商务局关于转发2024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基地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
广州开发区商务局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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