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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度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高水平创新研究院建设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05 来源: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区科技局: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度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高水平创新研究院建设等)的通知》(穗财教〔2021〕203号),现将2021年度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高水平创新研究院建设等)3800万元转下达给你单位,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资金3800万元按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科目“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主要用于高水平创新研究院建设等项目。请按照预算法要求,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省通知要求和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1年度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高水平创新研究院建设等)的通知.pdf



广州市黄埔区财政局    广州开发区财政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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