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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节能专项资金储备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0 来源:区人民政府

区内各相关企业:

  根据上级要求,为推动省节能降耗工作,充分发挥省级节能专项资金的撬动作用,现开展项目储备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储备项目范围

  (一)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锅炉(窑炉)节能改造,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大型中央空调系统改造,其他用能设备节能改造、生产工艺节能改造项目,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

  (二)节能技术应用推广和其他示范项目。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项目和推广应用示范项目;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与绿色建材相关示范项目,技术研究与标准制定等;重点机场、车站、码头等节能改造,城市道路照明节能改造等: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高等院校、医院等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综合节能改造。

  (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在工业、建筑、交通以及公共机构等领域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四)可再生能源替代及其他推广项目。可再生能源替代传统能源项目,传统能源与新能源的协同开发利用等。

  二、储备条件

  项目未获得过省级资金支持,项目在建或拟建,项目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请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填报《2021年省级节能专项资金储备项目摸查表》,并于5月31日前报送到我局邮箱fzc310@163.com,由我局汇总。

  附件:2021年省级节能专项资金储备项目摸查表

区发展改革局

2020年4月16日

(联系人:彭艳艳 82116662)

附件

2021年省级节能专项资金储备项目摸查表

填报部门(公章)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项目

类型

项目起止年月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额(万元)

项目预计节能量或节能效果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1

2

3

填写说明:项目类型根据正文项目范围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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