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节能专项资金储备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0 来源:区人民政府
区内各相关企业:
根据上级要求,为推动省节能降耗工作,充分发挥省级节能专项资金的撬动作用,现开展项目储备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储备项目范围
(一)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锅炉(窑炉)节能改造,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大型中央空调系统改造,其他用能设备节能改造、生产工艺节能改造项目,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
(二)节能技术应用推广和其他示范项目。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项目和推广应用示范项目;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与绿色建材相关示范项目,技术研究与标准制定等;重点机场、车站、码头等节能改造,城市道路照明节能改造等: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高等院校、医院等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综合节能改造。
(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在工业、建筑、交通以及公共机构等领域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四)可再生能源替代及其他推广项目。可再生能源替代传统能源项目,传统能源与新能源的协同开发利用等。
二、储备条件
项目未获得过省级资金支持,项目在建或拟建,项目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请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填报《2021年省级节能专项资金储备项目摸查表》,并于5月31日前报送到我局邮箱fzc310@163.com,由我局汇总。
附件:2021年省级节能专项资金储备项目摸查表
区发展改革局
2020年4月16日
(联系人:彭艳艳 82116662)
附件
2021年省级节能专项资金储备项目摸查表
填报部门(公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单位 |
项目 类型 |
项目起止年月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
项目总投资额(万元) |
项目预计节能量或节能效果 |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填写说明:项目类型根据正文项目范围填写
上一篇:关于公布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20年5G生产... 下一篇:关于组织申报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20年 上半年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