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政务信息>关联通知

省: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0 来源: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粤工信服务函〔2020〕243号

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办发〔2018〕43号),助力企业积极应对疫情我厅经商省财政厅同意今年继续在广州、珠海、汕头、佛山等17个地级以上市发放中小微企业服务券简称“服务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服务券发放工作

   2017年我厅会省财政厅开展服务券工作以来服务券发放地市逐年增加受益企业和服务机构数量不断扩大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各有关地市要充分认识服务券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策划精心组织提前研究制定服务券实施细则或方案、培育优质服务机构、确定承办单位等有关前期工作确保思想认识到位、保障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到位推动服务券工作持续有效深入开展。

   二、抓早抓细抓实确保高质量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一是突出支持重点。要加大宣传推广重点鼓励支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含小巨人企业“小升规”重点培育企业、新增“规上”企业、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企业、纳入全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系统的企业以及各地需要重点支持的其他中小微企业积极申领使用服务券。

   二是加强诚信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培训宣传、签订服务公约等各种形式加大企业和服务机构尤其是服务机构的诚信教育确保规范有序地按照《2020年广东省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操作指南》见附件及各地实施方案或细则申领使用兑现服务券。

   三是落实主体责任。要充分发挥承办单位的作用确保服务产品上架、服务券核对核实、抽查检查、评审兑现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加快资金支出使用进度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并确保实现预期绩效目标。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大本级财政资金投入鼓励开展多批次申领使用兑现让更多企业、服务机构及时受益。

   三、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使用

   一是加强资金和信息管理。各地要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15号等有关规定加强服务券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要通过全省统一开发的服务券管理系统开展服务券申领使用兑现。要强化信息系统安全防护严防服务机构、中小微企业资料信息丢失泄密。

   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对服务券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根据《财政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条例》《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下达资金计划文件通知等有关文件进行处理强化责任追究。

   四、其他要求

   一是请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于3月20日前将服务券工作联系人和承办单位单位、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以及服务券发放计划发放时间、发放金额报送我厅。

   二是各地市自行确定服务券发放时间第一批服务券发放开始后每月5日前向我厅报送服务券工作进展情况2021年1月20日前将服务券工作总结报送我厅。

   实施过程中遇到有关问题请随时与我厅服务体系建设处及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联系。

附件:2020年广东省中小微企业服务券操作指南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3月6日

   联系人:服务体系建设处 杨楠电话:020-83134726;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吕九电话:020-83378957

上一篇:市: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对《广州市加快5G... 下一篇:省: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报送防护新冠肺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