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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广州市经贸信息中心关于对外委托开展2016年广州市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处理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09-12 来源: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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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全市企业情况综合工作,完成省下达的全市9500户企业的数据采集处理任务,现遴选1家单位承担2016年广州市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处理等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征集起止时间

2016年9月9日至2016年9月19日

二、对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1.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独立企业法人和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

2.具有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熟悉广州市经济发展情况,具有良好的企业沟通渠道;

4.近三年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具有同类项目相关经验者优先。

三、委托事项内容、进度、质量要求、验收规则等

(一)委托事项内容

1、数据审核工作。负责全市所有企业数据的审核,包括全市9500户样本企业,每户企业有基本情况、主要经济指标情况、专项调查三张表格,按照省经信委的工作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数据审核工作。

2、数据填报答疑培训工作。全程参与全市11个区组织的街道工作人员的培训,提供交通等后勤服务;联络区和镇街工作人员,负责将省、市工作要求及通知传达到位;按时汇总并上报采集进度;监控系统操作,记录并提交系统BUG;通过QQ工作群及电话等提供系统管理及数据采集的咨询和答疑;记录企业和街道一线工作人员的相关工作诉求并及时上报等。

3、要求有两名人员驻场一年配合工作,并配合维护市级数据应用系统,提供相关资料印制、交通、培训及综合协调等服务。

(二)进度

数据审核工作应在2016年10月30日前完成,其他工作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按时完成。

(三)质量要求

按照《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企业情况综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粤经信数据函[2016]13号)的要求按时按量完成;

(四)验收

受托单位要按时按质完成委托的工作,依据省经信委对全省数据质量通报结果,由市工信委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五)有意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单位情况简介(含人员队伍、成功案例等单位实力相关情况及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含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复印件);

5、单位开展同类项目的经验证明(以项目合同为准,复印件);

6、工作方案,包括计划、人力投入、提交成果时间、服务质量承诺等;

7、总报价及报价明细。

四、经费

本项目工作经费不超过28万元人民币。

五、材料提交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5份,并将材料密封加盖骑缝章),请于2016年9月19日17:30时前交至广州市经济贸易信息中心(越秀区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4楼,邮政编码:510030)。

六、咨询

联系人:刘峭峻,电话:83126539(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七、市工信委将组成内部评标小组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广州市经贸信息中心

201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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