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关于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资金安排方案(初步安排)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12 来源:广州市商务局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和引导作用,推动中国(广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根据《广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广州市商务局组织开展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的申报、评审等工作。现将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资金安排方案(初步安排)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20日。
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单位意见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名真实,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具体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和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将不予受理。公示资金安排计划不是最终下达计划,不作为项目申报单位获得资金扶持的依据,具体资金计划以市商务局最终下达通知为准。
附件:中央财政2021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事项)资金安排方案(初步安排)
广州市商务局
2022年5月12日
(联系电话:81098530,传真:81098946,邮箱:dswlc@gz.gov.cn)
受理时间:2022年5月12日—2021年5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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