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关于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先进技术和产品进口贴息拟扶持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3-07 来源:广州市商务局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2 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1〕201 号)和《广东省商务厅关于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项目申报的补充通知》(粤商务贸函〔2021〕203号)文件要求,广州市商务局组织开展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进口贴息项目申报和审核工作。遵循突出重点、定向使用、公开透明、科学管理、注重绩效的原则,现将符合条件的拟扶持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7日至3月15日。如对入选项目有异议,请在该时间内以书面方式向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附件: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先进技术和产品进口贴息拟扶持项目表
广州市商务局
2022年3月7日
联系电话:81097467,邮箱:chenmojun@gz.gov.cn
受理时间:2022年3月7日至3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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