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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关于开展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入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9 来源: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3〕1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组织推荐(含网上申报)工作。为做好我市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填报、纸质文件报送两种方式同步进行。

   其中,网上填报在粤财扶助平台(https://czbt.czt.gd.gov.cn)填写申报材料(登录平台--项目申报--主管部门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企业申报流程

   1.网上填报:申报单位须在5月15日17:00时前完成申报材料网上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2.纸件提交:申报单位可在系统上导出项目申报材料打印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光盘电子版材料一份,于5月16日前盖章报送至各区业务主管部门。

  (三)区业务主管部门工作流程

   区业务主管部门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于5月18日前将书面推荐文件(含项目汇总表,参照省厅通知附件14)、及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光盘电子版材料一份)一并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方向1和方向2交电子信息工业处;方向3交电力管理处)。

   二、注意事项

  (一)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按时报送至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项目不得多头申报,不接受联合申报。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已获得财政资金扶持项目不得申报(特别是已获得2022年广州市促进工业和信息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芯片产品流片补助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我局将按计划开展入库评审及核查相关工作。

  (三)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申报项目是否符合重点任务方向,按规定出具推荐意见,积极组织推荐本区域内具有竞争力、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单位)参与申报。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支持电子信息产业方向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3〕19号).pdf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电子信息工业处杨晓敏83123845、赵剑83123891,电力管理处冀翀8351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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