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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开遴选指导本省民船制造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服务机构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4-16 来源: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通告[2025]16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我省民用船舶制造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强化行业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专业机构承担民用船舶制造业企业安全生产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指导本省民船制造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采购服务项目

  二、项目服务内容

  项目机构在全年完成对全省不少于约40%民船制造企业(约70家企业)、全省地市全覆盖进行指导服务,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每季度提交专家指导服务情况、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的报告。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不限于):

  1.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指导企业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以及安全管理;

  3.指导企业对照行业标准规范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特别是重大隐患的全面排查与整改落实;

  4.指导企业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培训与资质管理、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措施和落实工作;

  5.指导企业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升应急救援演练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遴选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机构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由我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项目服务机构。

     四、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5.申报本项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时提供承诺函等。

  五、申报文件

    (一)机构概况。包括但不限于登记注册和人员情况、主要服务、同类业绩、从事相关工作经验等。

  (二)资质有关证明材料。执业许可证、负责人身份证或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服务工作方案。民用船舶制造业企业安全生产专家指导服务工作方案和工作进度安排、人力投入、保障措施等。

  (四)服务费用报价。服务费用属于包干价,报价最高不超过18万元。服务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会议费、餐费、住宿费、通讯费、劳务费、印刷费等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报名机构须提供费用报价明细表并作出详细测算说明。

  (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查询证明文件。

  (六)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资质、专业能力、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五份(一正本四副本),并提交刻存word版电子档的光盘/U盘一份,按照遴选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并在外包装上注明申报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报名时间和地址

  报名截止日期为本通告正式公示之日起第7日。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送达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民爆处,欧阳忠巍,电话:020-83135860,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503室。

  如对以上相关内容有意见或建议,或认为相关内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的,请在公告期满前一并反馈。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4月16日  

  (联系人:欧阳忠巍,电话:020-83135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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