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工信委关于委托开展政务窗口成品油业务劳务外包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23 来源: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我委拟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开展2016年-2017年政务窗口成品油业务劳务外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征集的起始日期
2016年11月22日至2016年11月28日。
二、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在国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并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严重违法违约行为。
(三)在广州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四)熟悉政务窗口成品油业务工作经验的优先。
三、委托事项内容及要求
委托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委托事项内容。负责在政务中心窗口接收成品油(新建、改建、重建、扩建)加油站规划确认、(申领、变更、到期换证、注销)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撤销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企业年检等相关资料并核对。
(二)项目完成期限。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三)验收方式。经市工信委政务组就外包服务的能力、质量和时效等进行考核。业务办理准确率应不低于98%,客户无有效投诉,服务的总体满意率应达到100%。
四、工作经费
采购金额不超过9.8万元人民币。
五、提交材料
有意向的单位请提供如下资料: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五)在广州拥有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
(六)单位履行任务的实力证明,主要包括相关领域的人力资源情况(须提供相关人员名单及其职称证明材料等)和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经验证明(以项目合同为准,复印件);
(七)开展政务服务的工作方案,包括计划、人力投入、经费使用、服务质量承诺等。
(八)报价情况。
六、材料提交要求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3份,密封并加盖骑缝章),请于2016年11月25日17:30时前交至广州市工信委电力与资源综合利用处(广州市府前路1号市府大院综合楼506室,邮政编码:510032,电话:83123949,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00-17:30)。
七、我委将组成内部评标工作组按照《广州市工信委对外委托事务管理试行规定》第十二条要求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并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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